元杂剧又称北杂剧,是元代用北曲演唱的传统戏曲形式。形成于宋末,繁盛于元大德年间(13世纪后半期-14世纪)。主要代表作家有,关汉卿、郑光祖、马致远、白朴等。主要代表作有,《窦娥冤》、《倩女离魂》、《汉宫秋》、《梧桐雨》等。其内容主要以揭露社会黑暗,反映人民疾苦为主,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主线明确,人物鲜明。其结构上最显著的特色是,四折一楔子和“一人主唱”。杂剧角色分为旦、末、净、杂。旦包括正旦、外旦、小旦、大旦、老旦、搽旦。正旦:歌唱的主要女演员。外旦、贴旦次要女演员。末包括正末、小末、冲末、副末。正末是歌唱的主要男演员,外末、副末是次要的男演员。冲末是首次上场的男演员。净是性格暴烈的男演员。杂是除以上三类外的演员。有孤(当官)、驾(皇帝)、卜儿(老妇人)、徕儿(小厮)、细酸(读书人)等。主唱元杂剧一般是一人主唱或男、女主角唱,主唱的角色不是正末,就是正旦,正旦主唱称旦本,如《窦娥冤》窦娥主唱。这就出现了主唱人物的变换。元杂剧的兴起和繁荣有多种条件和因素:前代各种戏曲艺术的发展提供了杂剧形式上的各种借鉴,众多文人参预戏剧活动促进了剧本创作的繁荣,很多著名演员的出现也有助于杂剧的兴盛。当时戏剧演出的广泛,上自宫廷,下至平民社会,观赏戏剧演出成为一种娱乐习惯,演出的商业化带来的竞争性,也是杂剧兴盛的原因之一。而从文学剧本方面说,主要的一个因素是涌现了一些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的新型作家。
元代杂剧是我国最早在全国范围内流行并产生了大量文学剧本的戏剧样式。当时也有人称它为“传奇”,或者把它和散曲一起称为“北曲”。后 世为了区别于自唐就已出现的泛称各类说唱表演艺术为“杂剧”的概念,也是为了区别于宋、金杂剧的体制,通常就称它为元杂剧。元曲或北杂剧。它的一些表演程 式在很大程度上奠定了我国民族戏曲若干表演特点,起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这种戏剧样式什么时候开始形成,已难确考。元代人都说它是“新声”,一种新兴的文艺样式。胡祗遹《赠宋氏序》中说:“乐音与政通,而伎剧亦随时尚而变。近 代教坊院本之外,再变而为杂剧。”胡祗遹卒于元成宗元贞元年,上距蒙古王朝正式称元只有23年。
元代以前虽然出现了“杂剧”的名称,但它们所表演的并不是真正的戏曲。戏曲作为舞台表演的综合艺术,其特点不仅需要音乐和歌舞、动作与对话,更重要的是展现故事的体裁必须是代言体。而元代以前的所谓“杂剧”。只是各种杂戏的统称,包括宋、金时期的杂剧院本,它们展现故事的体裁都是叙事体,尽管少数作品中已出现了代言体的倾向,然而严格地说,它们都不能称为真正的戏曲。歌舞戏只着重于歌唱和舞蹈,滑稽戏只着重于说白与科范。而内容都为片段。故事性不强;诸宫调虽然叙述长篇故事。但也只能说唱,不能搬演。只是到了元代。杂剧才在汲取了大曲、破曲等舞曲和讲唱诸宫调营养的基础上,发展为纯梓的代育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