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阿宁转过头看了我一眼,不知道为什么,露出了一个很淡的笑容,和她以前的那种笑容不同,我看着惊艳了一下。就在那一刹那,一下子,一条火红的蛇就猛地从瀑布里钻了出来,一下就盘到了阿宁的脖子上,高高的昂起了它的头,发出了一连串凄厉而高亢的“咯咯咯”声。我一看完了!丢掉手里的东西就冲过去,才迈出去第一步,就看着那“野鸡脖子”闪电一般的咬了下去。阿宁用手去挡却没有挡住,蛇头一下就咬住了她的脖子。她尖叫了一声,一把把蛇拽了下来,扔到一边,捂住脖子就倒在水里。
吴邪长得很普通,他铺面的灯光很暗,无论穿西装还是休闲装都开着生锈的破金杯,而不是路虎,三叔很邋遢随意,胖子不会哭潘子不会笑,阿宁应该爱笑爱调皮,而不是整天板着脸,闷油瓶应该短发目光呆滞而不是时时耍酷,这才是贴近原著的角色定位。盗墓笔记不是要一帮目无表情的人西装革领衣食住行样样奢华有品味,真正长期钻地的人就像老农民,穿得再高档也显得与城里人格格不入。还一口一句交给国家,要全交给国家了谁还玩命盗墓呀!顶我上去,满一百个赞我连最合适的演员都帮你们排出来
“我有什么重要的,我是一个闷油瓶生命中总有一天要告别的人,是一个耽误胖子发财和结婚的人,我让小花倾家荡产,让秀秀至亲分离,让我父母终日生活在我要走上三叔老路的恐惧中,我远配不上我爷爷给我的无邪二字。但在我稀里糊涂的前半生,过得无比精彩,我看到过人间无数的奇景,我有着世界上最神奇最有故事的伙伴,我们在峭壁高歌,在雪山诵经,在戈壁对酒,在海上看月。我这辈子已经够了。我这么辛苦,就是希望你们都好好的,你们怎么都不明白呢。”
几几年的一天,家里人给我安排了相亲,结果并不如意,下午早早回了铺子,停好车突然看见一个瘦瘦高高的人,背对着门口对着古董望着。想着不是很店里打理的伙计,我操着车上的扳手就向那人走过去,走到那人身后这时才感觉这个背影是多么眼熟,我呆呆的望着,嘴里说不出话,那人好像感觉到我在他身后,他放下手里的书,缓慢的转过身,顿时脑海里憋了一万句想问他的话,他看着我手里的扳手,冷冷的道“我回来了”。
自张起灵进青铜门后,我无数次幻想过他们盛大的重见,又或是悲痛的两相忘,但最终的久别重逢是如此平淡。如此平淡,却最是真实,没有想象中的痛哭流涕与紧紧拥抱,惟有音乐流淌、火光相伴,可普普通通的一句“你老了”胜过一切波澜壮阔的情绪表达。如此平淡,却让我印象至深,让我觉得我作为读者多年的等待有了最好的答复。“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我转头,仔细往那里看,那里的手电暗了,有一个声音叫到“小三爷!”“潘子!”我惊了一下,但是没法靠过去看。对方道:“小三爷,快走。”声音相当微弱。接着我听到一连串的咳嗽声。“你怎么样?”我问道,“你怎么会在这儿?”潘子在黑暗中说道:“说来话长了,小三爷,你有烟吗?”“在这儿你还抽烟,不怕肺烧穿?”我听着潘子的语气,觉得他特别地淡定,忽然起了一种非常不详的预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