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为,只有长的漂亮才会被人喜欢。慢慢地发现,有些其貌不扬的女孩子也会风生水起。原来还有一种受欢迎的方式是性格活泼外向。
有个女同学被人深深的喜欢。她不是美女,微微胖,也不高,脸上还有几点雀斑。不知,她从哪里来的自信,能和男生们开心地玩耍,开心地笑。从那些愉快的眼神里,可以看出有不少爱慕的眼神。原来,受欢迎并不是美貌的专属品。只是,很可惜。活泼开朗的性格也和自己无缘。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身材矮胖,没有气质。脸蛋五官粗糙,没有美感。更糟糕的是,性格孤僻,固执,自私,不受人喜欢。这样的自己注定会沉没茫茫的人海里。幸运之神一定是忘了我,我是被喜欢遗忘的人。
本人31岁,没谈过恋爱,因为从小就不允许出去玩,所以养成了孤僻的性格,不喜欢跟人接触,后来大学锻炼的好点了,一毕业又给弄回家里去了,导致孤僻的毛病越来越严重,我也很想谈恋爱,结婚,前提是要有爱情的恋爱,跟婚姻,所以我对相亲很排斥,我想要没有准备的爱,而不是为了结婚而见面的形式,那样的话,我觉得爱情变得不纯粹了。家里担心我孤独终老,每次谈到这个问题整个天空的气压都低下来了,导致我离开家的心思都有了。
女,二十二了,从小到大没有异性喜欢过我,总结原因,认识的男生本来就不多,高中文科班,大学班里也只有一个男生,我又是个宅女……长相一般,化妆还好,身高一般,肤色还算白吧……感受,我没什么感受,因为我知道是因为自己不喜欢社交才导致了这个结果,可是我又不一定非要谈恋爱,虽然有时候会觉得寂寞无聊,但是买个游戏就解决了,消磨时间的方法很多,不一定要有个男朋友。而且呢,我也不太想结婚。
我不太懂"追"是什么意思?因为,很多女生认为的追,我都觉得不算,真正地追求,我觉得是付出了实际行动讨好,并且持续了至少三个月。只是表白,动动嘴皮子,玩下暧昧的都不算。这样算起来,我是真的没有被男孩子追过。看着人家被男孩子追求,有鲜花,有惊喜,有浪漫,自己就只能躲在一边做一个柠檬精,酸的不行。
无感,长得丑吧,男的都是视觉动物,初中的时候我发烧生病都没人借我手机,说是朋友借的,一看是我用就给抢回去了,怎么说呢,总在别人有那么点意思的时候三两句话掐灭了人家的后续,就如同当初我喜欢的那个人一样,自以为学会了他的机智,沾沾自喜,回想起来又觉得自己挺可笑。
从我记事起就从来没有男性对我表达过喜欢和爱慕,我自己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长得不好看,所以我从来也不主动和男的打交道,于是越来越不善于和男的交往,越来越腼腆。结果当然不好了,只能相亲结婚,男的对我也不好,老吵架最后离婚。所以女人长得美太太太重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