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打工的第一年,我再也不想做老好人了,太累也伤心了。
那个时候我在北京打工,很多的朋友以为我到了北京更有钱了,于是那些经常找我借钱的人更变本加利了。其实呢只有我自己和好朋友知道那个时候多难多苦,每次一些所谓的朋友借我钱去买奢侈品的时候,我就得吃一个月泡面。借的多了他们也不还了,后来帮的多了,他们觉得像理所当然一样。
在工作上发现一个问题并自己解决了的时候,反而被领导骂:“你为什么不第一时间向你的上司提出?可能别人也有这个问题,你不应该只顾解决你自己的问题!”
我的室友把我对他们的好当做了理所应当的时候。我不去打扫卫生,他们就说我不为集体着想,该他们打扫,我必须提他们,不然就是不帮助同学。我感觉很累。
我承包了宿舍的卫生。承包了帮他们打水。最后还变成了义务,不做的时候还会被别人指责。当时真的感觉做老好人真的是会被欺负的。
我爸是老好人,别人有求必应。但是也让别人认为他很贱,就是专门帮人办事的。等到我们自己有事找别人,从来没人帮忙过
对两种人好,一种是值得我对他好的人,另一种是知道我对他好的人,两种人都令我失望的时候,我决定做个没心没肺的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