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歌手靠的不是长相,陈奕迅也是如此,因为他优美的唱腔,独特的风格和走心的歌曲,使得他依然能够热度不减,保持在各大音乐榜单的头排。这可以说是很成功的。
听他的歌,太容易深入人心,太容易产生共鸣,把歌曲诠释的太好了。我喜欢他话痨。喜欢他疯疯癫癫的笑。嘻嘻哈哈仿佛没心没肺。喜欢他精分,大娱乐家精神。喜欢他自high,喜欢他是爱妻号,喜欢他才华横溢,喜欢他做事认真要求高。喜欢他这么多年来都有习惯去街边吃鱼蛋。喜欢他忍不住在演唱会鼓励歌迷。喜欢他总是给你惊喜。喜欢他很聪明对事情领悟很高,喜欢他偶尔的小忧伤但是总是精力充沛,喜欢他每一首歌。喜欢他把歌曲演绎的那么棒,听歌的时候,就算耳朵不怀孕,心都融了,更多时候是,被惊艳到。喜欢他心态好,喜欢他肥肥的,喜欢他。
喜欢的男生喜欢陈奕迅,于是就假装着喜欢陈奕迅。后来我不再喜欢那个男生了,但已经不能不喜欢陈奕迅了。高二的时候,我还是个只听过《十年》《明天今日》《单车》几首热门单曲,看过tvb播《贱精先生》的伪歌迷。那时课上的知识点总未来得及消化,下课铃未敲完就已经站出走廊,低头抑郁,抬头大笑,四处张望。十七八岁的女生,总喜欢目之所及的某个男生,我喜欢的那一个在楼上。
陈奕迅的唱功在香港乐坛绝对不算最好最好的,但是也相当不错,至少声沙之前都还是很好的。从《浮夸》、《反高潮》、《六月飞霜》等这些歌便足以证明。不说专辑到底合不合人胃口,至少专辑基本制作精良,花大手笔。从拍摄封面,到请人作词作曲。基本发动了香港乐坛当今最优秀的作词人和作曲人。
经常去看他演唱会,每次都非常的开心,但更多是心疼,他的场太多了,少了一些吹水,少了一些活泼,可是,唱的真的很棒。我不记得我有没有哭,但是那一刻,我觉得我很幸福,我觉得,一定要嫁给陪你看陈奕迅演唱会的人,去过他签售会,没买到可以签名的唱片,他迟到非常多,很失落,可是当听到他声音,一切又好像很满足,最近的时候离他不到两百米,拿着买到的同款但是没有签名资格的碟。
因为无论你正在经历生活中的哪种过程,比如热恋,失恋,升职,炒鱿鱼,当了父母。还是对人生有了某种感悟,他都能用独特的男低音唱出你想要的东西。你不喜欢都不行。比如今晚刚和一个女生聊完天,虽然有好感,但是人家有了对象,所以只能做朋友。于是我就单曲循环了浮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