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把焦点放在别人身上的人,有几个人能做自己的呢?很少吧,真的做自己的人很忙的,根本没空去议论别人。陈志朋做到了,他在做自己的道路上很勇敢,无所畏惧,这有什么好批判的呢?其实我能理解他的所作所为,在当年风靡一时的小虎队中,他是颜值最不出众的,演戏也大多是配角,对于小鲜肉如云的娱乐圈来说,他要想获得更多的关注,必然不能走寻常路。
做自己挺好的,有能力做自己应该骄傲
不偷不抢不犯法,爱国爱家爱自己。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因为浮夸的造型而众所周知,且功成名就的明星也有很多,我最印象深刻的是Lady GaGa,但她并不是靠浮夸的造型来搏出位,人输出的专辑和单曲,都是频频拿奖的,而且她一直以来就是以狂放、异乎常人的着装著称,不像陈志朋是半路出家。但如果他真是已经迷恋上这种风格,是真心喜欢,没有觉得不适和厌弃,那就没什么,毕竟这些事和我们吃瓜群众没任何关系,如果觉得辣眼睛那就别看,不小心看到就看点别的洗洗眼。
他事做自己呀,还是博眼球呀,他心里明白,谁会喜欢那样的造型,也不傻呢,就是为了赚钱,作品不行,就得靠这样,不然娱乐圈早就把他忘了,可怜人
而如果他只是靠浮夸的造型搏出位,没人看没人议论,他自己就歇着去了,当然也可能会换更辣眼睛的造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