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5本】爱的最高形式,是接纳。因此,彬彬有礼的逃难青年,获得贵妇玛丽赏赐的一夜欢愉之后,得知这不是爱只是怜悯,并且从此以后各不相干,会怨恨得想要杀掉她。也因为这个,闯下大祸的玛丽明明一心要嫁给位高权重的埃德加爵士,却在他微妙的犹疑中打消了念头:他爱的是小女孩玛丽,而不是眼前这个有欲望、有思想、有感情的30岁女人。另一方面,臭名昭著的花花公子劳利也是赢在这一点:他理解她的愚蠢、她的聪慧,她的胆怯、她的勇气,她的放荡、她的慈悲,一切都是活生生的玛丽本人。他知道最糟糕的她,却愿意与她一同分担最糟糕的这部分,还不以此要挟她,并且强烈建议不要把这事告诉埃德加,否则她就得不到她想要的一切,完全站在她的角度考虑。玛丽最后选择他,也是情理之中。正如劳利所言:“宝贝,那就是人生——人生就是冒险。”
偶然间翻到的一本书,起初是因为书的名字,很浪漫,就起了兴趣。小说很短,描述了一个美艳寡妇的爱情故事。
看到作者是毛姆,再看看书中的内容,嗯,恍然明白,这不是一个大众期待的爱情故事,而它所传递的也不是什么高尚的情操,这本书无关乎道德,我们能看到的是更鲜活地人性。
首先,书里关于意大利托斯卡纳的描写好迷人,与我幻想的好相似;其次,故事讲得紧凑引人入胜,对男性的描写非常饱满,对女主人公的描写巧妙在几个关键节点的心理状态;最后,看完正准备赞叹时,发现故事似曾相识,啊——吸血鬼日记的精简版。
一个女人与三个男人的故事,毛姆用短短五万字的小长篇写尽了人性的复杂与幽微,带着他一贯的有点坏坏的聪明与讥讽。他周旋于他的人物之间,并不简单地赋予他们非黑即白的单一面孔,四个人中反而是最恣情任性的浪荡子劳利最真实可爱。
第一次读毛姆的小说,很有意思,故事虽短,却回味无穷。越是细细品味越是想发笑。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笑,都透露着他的个性,隐藏着人性的丰富多彩。短短的几万字,却将人性的复杂以一种戏剧式的冲突完全展露出来。
一个惊艳世人的风韵寡妇,是认正派达官大叔作干爹,还是和迷男奔向非洲浪迹天涯,毛姆是个好编剧,对人性的挖掘真深,讲的一手好故事,原作名为Up at the Villa,山顶的别墅,硬是翻译成了情迷佛罗伦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