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的一生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人,有人来到你的世界,就必定会有人离开你的身边,这都是很正常、很自然的事情。但是如果正在离开的那个人是你深爱着的对象,你就要高度重视起来了,看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让她想要离开你。
如果是因为你的自身问题或客观因素引起的,并且你们都还爱着对方,她离开你只是不得已而为之。那你们就还有很大的挽回余地,我觉得这时候,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首先要毅然决然地去做出一些改变,接着不遗余力地去挽回那个正要离开你的爱人,不为其他,只因为你爱她。
如果是因为她的原因,比如:她不再爱你了,她有了自己更爱的人或者其他各种各样的理由。这时候你就应该博爱一点,坦然地放手让她离开,给她想要的自由,让她去寻找她想要的幸福生活。因为真正爱一个人,不一定非要她留在自己的身边,也不一定就非要你亲自给她最好的生活。而是只要她能够过得开心,过得辛福,只需远远地看着她,默默地祝福她,就心满意足了。
对于那些不肯放手的人,那不是爱,是自私。爱一个人,就应该在她来的时候,好好的陪她开心,陪她疯,陪她闹,用心给她你能够给她最好的,让她感受到你能给她的最大幸福和快乐。而在她玩腻了,爱够了想要离开的时候,就应该勇敢地放开手,让她走。因为是你的终究是你的,不是你的强求也没用。等到有一天,她在外边玩够了,玩累了,想起你对她的好,我想她就有可能会回来找你的。爱一个人,就不要给她压力,让她自己选择她想要的生活。
并不是每个想离开的人都一定会离开,她们更多的时候只是一时难以忍受另一半的行为和言语,而想拿离开来吓吓对方,看对方是不是真的还在乎自己。因此,作为一个聪明并且高情商地男人,一定要善于捕捉自己爱人的情绪变化,以及时做出自我反思,改一改自己的坏习惯和臭毛病,让对方看到你的诚意,让对方知道你还没走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你因为爱她,所以愿意改变自己。通常情况下,想要离开的人就已经达到了自己的预期目的,你就不用担心她会离开,并且你们之间的感情会更进一步。
而如果对方经常想要离开,而你却觉得她离不开你,而对她不理不睬,不去哄她,也不对讨好她,更加不愿为对方作任何的改变。那我想,不管她曾经有多么地爱你,她最终都会离你而去,因为她长期感受不到你对她的爱,一个没有爱的家,谁还想留下来呢?一个都不爱自己的人,谁还会留恋呢?所以,如果真的爱她,就应该主动地给对方以必要的关心和爱护。
最后,我想告诉每一个人,如果彼此之间还有爱,请用尽自己的一切去义无反顾地爱;如果不爱了,也请果断放手让她离开,让双方都解放,都自由。
你都已经有感觉你爱的人在慢慢远离你了,还不做点什么挽留下来?如果你爱他,就应该好好分析一下自己的原因,是不是做事不够全面,是不是陪伴他的时间不多,最近是不是对他忽冷忽热,是不是跟别人交往的时候忽略了他的感受。爱是相互的,而不是自私的一味的去索取,两个人之间有一百步,你不可能让对方走完这一百步,人是会累的,当他对你的耐心消磨殆尽,他就会慢慢选择远离你。所以,赶紧向他迈出这一步,让他看到你的主动。
我相信没有一个人会喜欢自己的热脸贴别人的冷屁股吧,哪怕是再爱的人,都会被失望和冷落击退。热情都是有限的,不可能像上了发条一样,不停歇的对你表达热情!
你是不是没有好好表达自己的感情,在言语和行动上伤害了他,或者是他一腔热血的对你,在你这得到的是平淡无奇的回应。你可能一点感觉都没有,可在他那里,你突然的不回消息,突然的傲娇小脾气,突然对他劈头盖脸的谩骂一顿,你的无理取闹,都是让他伤心的理由。可能会说,作为一个女生,得到男生的包容是应该的,男生应该让着你,男生应该无条件对自己女朋友好和无条件的忍让,但是男人也是人,也会有悲伤和难过,你又什么时候给予过他们安慰和包容。
赶紧想想这其中的原因,是你的做法不恰当还是你们根本不是一类人。
如果你发现,其实他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爱你,你已经做好了自己该做的一切,并没有什么对不起良心的事情,你看着他离开,是不是也要考虑自己要离开了。如果两人的感情,已经到了尽头,对方已经察觉到了,所以才慢慢慢慢的离开你,而不是一句狠心的分开。这时候两个人都需要一个理智的选择。与其太拖沓,不如和平的分开。
但,如果你爱他,就不应该留着遗憾让他离你而去,要竭尽全力让他知道你对他的情感,你并不想轻易放弃,你还想和他走很长一段路。人这一生会经历许多遗憾,但最遗憾的就是,你明知道你不去挽留会遗憾,但就是不去做。
人生因为有了爱才会完整,对方正在离开的路上,但还是会回头。两个人之间的那一百步,应该公平的由两个人一起完成,别吝啬自己的情感,明确的告诉他你需要他。两个人相互理解包容才能走的长远。
我最最不喜欢分别离开这样的词眼,每每就算是一想到我都会感觉自己的眼睛泛酸,这是我一直想要回避的话题,但有的时候我却不能一直自欺欺人,我知道离别即将来临了,我知道那个人正在离开我了,但是我能怎么办呢?我除了心慌之外就是哭泣了,除了哭泣之外就是自欺欺人了。
我知道我的这种想法不对,我知道我应该正面去面对这个问题,我知道这是需要想办法解决的,不能一直逃避,因为离开别不能因为我的逃避而改变什么。
一般来说这种离开大多数都是恋人之间的,当你感觉你的另一半离你越来越远,那个人越来越走向你相反的方向的时候,其实你是有感觉的,你的整个人都会变得敏感起来,其实真的不是你在多想,而是你真的感知到了你的恋人正在离开你。
这种时候其实我们没有什么办法去挽回,但若是你真的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你的另一半,你真的不想要失去他,那么我劝你还是当做不知道,但是你要做一些可以重新挽回他目光的事情。想想你们的曾经,想想你们经历过什么,想想有哪些是值得你们彼此珍惜彼此珍重的事情,拿出来回味一下,不经意在他的面前表现出来,让他知道,让他回忆,你们之间其实有很多很多的美好。
归根结底的还是你要找到他想要离开你的原因,要是这个原因你也是认同的那么其实你什么也不用做了,直接摊牌吧,两个人或许还好受一些不用那么勉强在一起了。要是你觉得这个原因不足以分手,那么也坦诚一些吧,各自磨合总会有办法的。
我曾经经历过这样的过程,我想我可以回答这个问题。当你感觉那个曾经说爱你一辈子的人正在渐渐离开你,到底是什么样的感受呢。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经历过一种绝望。你看着窗台上渴望已久的蛋糕,你把它带回家,你一个人享受着蛋糕,津津有味的吃着。突然你妈妈推开你的房间门,说要把你辛辛苦苦攒了很久钱买的蛋糕给其他小朋友吃。你又哭又闹的拒绝,可是完全没有用。你眼睁睁的看着蛋糕离开你视线之中。就像那个曾经属于你的爱人慢慢消失在你的生活之中。
我曾经有一段长达三年的感情。可是,有俩年的时间是在等待。如果严格说的话,这段感情,只有半年。那半年,他每天都会陪我,哪怕我们只是网恋。我们会一起计划未来,我们会一起谈天说地。有他陪伴的那半年,我很快乐。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不在每天陪伴着了,他上线的次数越来越少。渐渐的,我们没有了联系。我忽略他一次又一次找借口分手,我忽略他一次又一次的聊天中途消失。我始终在坚持。可是我的坚持毫无用处。在他不理我的期间,我会给他留言,告诉他,我会等他回来。回忆。曾经的美好。可是当所有的消息都石沉大海,当他连搭理我一下都没有的时候,我才清楚的意识到,我失去了他,无论我做什么都没有用。那种感觉,就好像被海水层层淹没,你却无法自救,孤独又绝望。
哎,是不是该安慰你呢,因为人的第六感准到爆啊!
emmmm,如果,你不想继续处下去的话,很简单,什么都不要做就好。其实,这种冷处理的方式,呃,还挺狠的。你们呢,玩的就是心理战,反正忍不了的那个总会提分手的。不过,千万别提自己内心不知名的失落感,要知道你这种不作为的做法,必然会出现这种情况。总之,你自己要想清楚后果,别到了分开的时候,你又哭着闹着说自己放不下,然后死皮白赖的缠着人家不放。
如果,你还想继续处下去的话,那么就先想清楚你们之间有什么问题吧。搞明白他为什么想离开你,然后再去想怎么走下一步。反正我觉得要是不弄清楚这个事情,估计你们之间是很难挽回的。因为现在,他就像是你手中的沙,你特别着急的想把他抓在手里,只是你越是使劲儿,他离开的就越快。
所以呀,你要去“对症下药”。我是觉得任何事情,只要知道缘由,就比较好找应对方法。你呢,想一想是不是自己对他的关心太少,以至于让他心灰意冷;或者说是不是你做了什么过分的事,让他死心了;还是说是他自己的问题,他有了其他的想法...总之,要是你自己的问题,你就要考虑一下怎么改变自己了,然后趁他还没有彻底离开的时候,赶紧重新俘获他的心;只是,要是他本身的问题,你就得和他沟通了,然后看看能不能补救。
最后呢,希望你能明白,能挽回的话说明你们缘分未尽,挽不回的话只能说明你们有缘无分,所以莫过强求才好。
我觉得应该和对方开诚布公的谈一下吧,探下对方的意思。如果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你们都还有在一起的意愿的话,如果对方的提议合理,就改进一下对方觉得你不足的地方。比如对方觉得你心不在焉的,你就平日里多关心,体贴下对方;比如对方觉得你太强势,你就收敛一下,多尊重一下对方的意见,不要太独断;再或者是不是这段时间太忙了忽略了对方。
再或者如果是对方自己这段时间精神状况不佳的话,就给他充足的时间调整下自己。
但是如果对方去意已决,或者心里另有他人的话,我觉得这个人也不再值得留恋和挽回的。即使强行挽留在身边,他也是人在心不在,也没什么意思,甚至还会把自己搞的没有尊严。就好比《我的前半生》里的罗子君,当她发现陈俊生出轨的时候,她苦苦哀求,没有尊严的哀求陈俊生留下来,甚至只要人在就行,她也原谅他的心灵出轨。手足无措的她甚至还跑到陈俊生公司去大吵大闹,搞的两个人都颜面尽失。她使劲一切办法的最终结果就是把陈俊生越推越远,还把自己搞的灰头土脸。所以该走的人就让他走,强留也留不住。还不如整顿好自己,重新出发,不断的充实自己,武装自己,让抛弃自己的人后悔。
总之,我觉得如果一段感情里出现了问题,就要及时解决,千万不要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