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人情,不是债。如果觉得欠了对方的人情,只要将感激记在心里,和对方相处就好了,如果遇到有需要去帮助的地方,尽最大的努力去帮忙。
我记得小时候有一次我老妈生病住院,老爸主要精力用于照顾我妈,我大概是处于无人照看的状态,邻居家的阿姨每天叫我过去吃饭,写作业也在她那边,直到我爸晚上回来睡觉。阿姨家有个男孩,我们算得上青梅竹马了,天天一起吃,一起写作业,一起玩儿。当时那个阿姨还非常遗憾的说,如果她生的是个女孩儿,我就能在她家住了,不用再回家了,完全没有觉得我是个麻烦。
等我妈病好了,也是很感谢这个阿姨的,两家的关系非常好,虽然后来我家搬家了,但是也和他们保持着一定的联系。这个男孩子考大学,我爸还帮忙打听哪个学校比较好,也是费了很大的力气。礼让往来就是这个道理,欠了人情债往往是得到了别人的帮助,从而认同了别人的人品,会更加喜欢与对方交往。
我觉得一般人帮助别人的时候是不会想要回报的,因为这种人情上的付出不是金钱方面的债务,那种感情是无价的。获得帮助的时候都是处在紧要的阶段,人情债是不可以还的,你能说你对对方的帮助比别人对你的帮助多吗?
我有的时候甚至愿意欠下一些人情,越这样,我就有光明正大的理由可以对跟对方亲近,别人帮助我说明认同我,而我也会以诚意去回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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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在心里,时刻提醒,找到机会就还。
平时傻大姐的我,没有少欠人家人情,都说人情债最难还,事实确实是这样。记得以前交过一个朋友,忘记是怎么相识的了,反正现在大家也不联系了。有次我在外,身体很不舒服,在最后一刻之前,拨通了她的电话,因为那时候只有她离我最近,马上赶来送我去了医院。当天就办理了住院手续,做了个小手术,后来身体就慢慢恢复了起来。
后来的日子,她时常来看看我,带鲜花给我,带水果给我。不久就出院了,身体也算恢复的还行。不久后,这位朋友说生活上遇到了瓶颈,需要帮下忙,我一口就答应了,没办法,谁让我欠着人情呢。我帮她交掉了房租,2000块,说过几天马上给我,我说没事,不急。后来还算准时,马上将2000打给了我,偶尔我们出去约下电影,吃个饭。之后又找我,说是这个月的房租已经交掉了,让我不用担心,只是生活上的一些生活费手头比较紧,没有办法周转了,我又给她转了一笔钱3000。之后的第二天,跟我说老家有急事,需要回家一趟,到家了之后马上给我打钱,我说没事,你急就先用着吧,回家去看看家里还好吗。
之后的第三天,第五天,以及一个月,都没有联系我,我也联系了前几次,没有再联系了。你们猜测的没有错,找不到人了,电话打不通之后我也就没再打。就当是还人家一个人情,破财消灾咯。
现如今,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加上人们的攀比心理在作怪。
“人情债”越来越沉重,在农村,有的最少100元,多则400/500元。
孩满月,娘生日都得去,有的一个月就参加二三十次,有时人去不了,份子钱得先到。
有的一个月收入2000/3000元钱,光“人情债”就去1000多元到2000元。
家里上有老,下有小,老婆孩子需要照顾,生活需要开支,就根本没钱付出。
“人情债”确实成为社会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取消或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