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在一起最有记忆的时光是小学。拿最简单一天来说,冬天的清晨,她在我身旁清醒,我拉一拉帘子,看到晴天就很愿意起床,穿上厚重的衣服冲到洗漱台,刷牙的时候听见不远处的学校的打铃声,在狭小的过道洗脸,窗外的枯枝和矮小的瓦房现在还记在我的脑子里,收拾好自己,回到房间和她在一起呆着,看她慢悠悠的起床,再去洗漱。我们的性格截然相反,通过起床就看得出,我做事毛毛躁躁,因为本身急性子;她做事不急不慢,时间好像永远够用。在整理之后,我们出门买早餐。而早餐之后的时间都去哪了,我真的一点都想不起来了,大概是看电视?听歌?聊明星?总之,就是和她在一起,时间就没了。夜里外出后,我们要沿着黄晕的街灯回家,偶尔回她爷爷家,反正都在一条道上,我就跟在她身后,只要她有床睡,我就睡她身边,也不用顾虑到底要去哪啊。如果回到爷爷家,通过弄堂,到达一间没有阳光的商品房,我进门的感觉就是房间好暗啊,可能我到的时候基本都是晚上吧,我跟着她,进到房间,没有娱乐工具,
躺着就能睡着。我还是比较喜欢去她家,同样是一间小小的商品房,但有光线,我喜欢光亮的地方。我们在客厅看电视吃零食,闹腾到半夜,困乏上脑,就睡了。我喜欢她的床,她还在客厅慢慢呆着的时候,我就在床上东滚西滚,等了好一会,她进房间,我们会说悄悄话,有时候悄悄话是她给我讲她听过的故事,现在想想我真的是一个头脑很简单的人,因为她说的每一句话,我都相信。入睡前,她还说念着“嘉嘉,我和你说”,过一会,我们说话声音断了,我还清醒,想叫她“彭谦,你睡了吗?”,没有回应,我就转身,面对墙壁,入睡。
大概我们朝夕相处的童年时光太久了,所以三年不见,也不觉得生疏。对于她,我总是觉得一部好电影,就可以把我们两距离瞬间拉近,她应该也看过《追风筝的人》吧。
同事推荐过这本书,但是一贯不喜欢煽情作品,所以并未阅读。今天,无意中打开电视,看到了正在播出的电影,不知不觉间就看完了,期间几次落泪。富家少爷阿米尔和小仆人哈桑生而不平等,但是同龄孩子之间还是诞生了深厚的友谊。阿米尔是懦弱的、敏感的孩子,面对恶徒不敢反抗,心中对于父亲待哈桑的亲厚也有所不满,所以他看到哈桑被人欺辱的时候,只有转身就逃走的勇气,甚至在后来的日子里,不愿意见到哈桑,想尽办法羞辱或栽赃以期赶走哈桑,因为他内心深处为自己感到羞耻,他甚至不愿意面对这样的事实,不愿意面对能清晰地投射出他懦弱本质的哈桑。多年后,逃难至美国的他终于鼓起勇气踏上回乡的路,从童年恶徒的手中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看到他被痛殴至青紫的面庞,从嘴角涌出的鲜血,终于明白何谓救赎——释放内心的懦弱、恐惧、羞耻、愧疚,重新做一个好人,让自己有资格可以配得上哈桑那以生命守护的友谊。童年时的哈桑是我最喜欢的孩子。他善良,听到少爷编撰的故事中需要杀死妻子以获得珍珠的丈夫,他说:“为什么一定要杀死妻子?为什么不在双眼擦上一点洋葱?”他自尊,当恶徒耻笑少爷阿米尔对他的友情、耻笑他卑贱的种族时,他勇敢的举起了他的小弹弓:“虽然你们有三个人,可是别忘了,弹弓在我的手上!”他忠诚,在恶徒的逼迫下,仍紧抓为少爷追到的风筝,在少爷远赴美国后,默默看守着老屋。他甚至如神佛一般包容了一再伤害他的少爷,少爷以石榴砸他迫他还手,他只痛苦地拿起石榴揉自己满脸红汁;少爷污蔑他偷窃了手表,他只抬头默看了少爷一眼,便甘心认下罪责。多年后的哈桑写给阿米尔的那封信中,只见美好情谊。电影结束了,阿富汗的颓败街景和清晨做礼拜的人们交织出现在我的眼前,当信仰变得狂热,所求不过成为执念,只有当信仰成为一种追寻,高尚的情操才会时刻与我们相伴。
我有一个隐形朋友,至今最后一次见她是在高考后的暑假,想想是多么平常的一天午后,我骑着单车过了好几个红绿灯,来到她家。我们坐在客厅,她问我要看电影吗,我说好啊,电影选了好一会,最后决定一起看《美国往事》,全程我都没有说话,因为脑子里在不停的整理故事情节,后半段有一场车内激情戏,大人在家,我们也没有快进或者暂停,只是略有尴尬的看完了那一段戏,大概那个时候家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无声胜有声,但是电影结束时,我觉得很开心,因为能有人和我一起看这么“索然无味”的电影。
前段时间,我回家,和母亲闲谈的时候聊起了她,得知她要出国学电影,我心里很羡慕,心想她一定会成为很优秀电影人。在初中的时候,我们偶尔见面,每一次见面都是各做各的事:她抱着电脑不断的刷片,给出影评;我抱着电脑,除了玩游戏就是玩游戏,有过几次大家一起看电影,不过都是《春夏秋冬又一春》,《雾都孤儿》,《放牛班的春天》那样的佳作。我是肤浅又思考能力差的人,那更别提哲学类知识。我看完电影就是看完了电影,没有任何想法。而她看完每一部电影都会写影评,长长短短,但是认真的记录自己的感受。
现在想想,她算是我第一个电影朋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