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爱之深,恨之切。每个人都有逆反心理,自己喜欢的东西不希望被他人染指,可是自己又得不到,既然如此,那大家都别想得到,所以,毁之!
因为每个人基本上都是自私的,越喜欢的东西就越想得到,当得不到时,宁可毁掉,也不愿让给他人,可以说是众人的通病。
有一种想法就是得不到的才会珍惜,就是越喜欢的东西,你越想摧毁,然后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懂得珍惜,只有是那一种惯性的思想。
这是一种比较怪异的心理,可能是因为自己喜欢的不想让别人看见,所以还是毁了,也可能是因为爱到极致有些病态。
首先,爱之心切,不想别人得到,就破坏。其次,逆反心理。最后,对爱的东西要珍惜爱护。
我感觉这是一种不太正常的心理,如果特别喜欢一个东西,应该会特别珍惜,是不会想毁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