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愿我们来生终日在一起,每天从清晨口角到夜深,恨不能大家都走开。”“最好我们逃到一个荒岛上去,我希望死在夕阳中,凝望着你的出神的脸。”我再也没有听到过比这个还要撩人的情话。爱一个人不就是这样吗?甜蜜或是口角,争执或者拥抱,不管是开心还是生气,心里面始终只想要这一个人,始终是希望自己的人生里只有这么一个人。
“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
情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
给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这是沈从文写给张兆和情书中的一句话。细细品读,短短几句话,却带着《边城》里优美的风格。这也是沈从文独特的标记。
女:我很爱你,男:我也是,其实我一点也不高兴,女:为什么,男:我不想爱你一辈子,因为一辈子不够。
喜欢一个人,是看到了他的优点;爱一个人,是包容了他的缺点。喜欢,是一种心情;爱,是一种感情。
人生,如果是一本书,我只想翻开你和我的那一页;更想,翻到最后一页,看看和我白头的是不是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