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一个人时候,干什么都是对的。突然不喜欢一个人,干什么都能成为分手的理由。一句话,一个眼神,也能让好感瞬间化为乌有,继而化作上吐下泻的恶心。突然不喜欢一个人是一种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感觉。看似突然其实绝非偶然,失望是一点点积攒的,伤心是一步步叠加的。长时间的接触,发现对方并非你所期待的样子,绝望一点一点渗透,最终击垮思维。那个突然的瞬间,只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而已。对眼前曾经最熟悉的人,突然产生了一种抵触,隔阂。不是我擅长变脸,只是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我不能骗你,更不能骗自己。放弃不会后悔,坚持只是违心弯腰把一地鸡毛默默拾掇,害了你也苦了自己。
突然不喜欢一个人,大致是你和他一起经历春夏秋冬酸甜苦辣之后,你一个回头才发现自己回到了原点。他就犹如那天上的星星,你那么努力的想要去看清星星,可当你努力到一半的时候猛然想起,他眼里本来就有星星。你白努力了这么久,眼看着星星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的时候,你意识到其实你不用这么做的,而他也没告诉你其实你不用这样的。这就又好像星星它就发光发亮,但它也总有暗淡无光的时候。你记得它发光时候耀眼的模样,但眼前暗淡的样子让你更记忆深刻。
突然不喜欢一个人,我发现心中的那个他变了个样子,他不在那么闪闪发光,不再那么无所不能,不再那么高大威猛。想想曾经一起发生的故事还是会很甜美,但那都不再是对他美好的期待。见面,好像也不再那么蹑手蹑脚。他所说的话也没有那么头头是道了,总之就感觉自己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口中说出的所有对他的评价都与从前截然不同。总之感谢那个曾经深爱过的他吧。
轻松,释然,踏实了,或许还带点遗憾,小确幸!世上本来就不会有无缘无故的爱,也不存在无根无据的恨,倒是"喜欢"是个例外的:它具有突发性,时效性,不稳定,随兴而起,遇烦而弃……但事由得总有个度,度之长短,之深浅;度之肤浅,之远谋,都因人而异;也因年龄的大小,阅历的磨练,不同处之了。
在一起的六年多,当他突然不辞而别,我规划好的未来一下子回归零,没了方向,用了一年时间去淡忘,现在终于明白,他的所有,我以不再关注,没了任何牵挂,这是真的不爱了,偶尔想起,怀念的是以前的感情。
既开心又害怕吧!
开心是因为这个人在自己身边,可以经常见到他,与他说话。但又怕他对自己只是止于朋友,想要进一步发展,却又怕失败之后,连朋友都没得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