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长得还可以,家里条件也可以,在我二十二三的年纪遇见他我觉得应该就是结婚的那个人了,而且我妈朋友介绍的,我觉得一直也没遇见合适的人,然后就跟他谈恋爱了,刚开始我感觉他是喜欢我的,大概过了两个月左右,他要跟我分手,然后我同意了,但是放不下,下班之后还是打过去跟他聊天,分手几天我到楼下逛超市回来,看见一个女孩子挽着他的手,两个人笑得很开心,原来和我在一起他老板给他介绍女朋友他竟然就和别人聊上了。
我就是一个直性的人,爱一个人,就认定了他,不管他理不理我,我爱他是真的,不管他穷富,他穷,我爱过他,他富,我不会添他屁,我为他伤心过,我为他流过泪,我也认了,我不会后悔,他不交我,那是他的事,和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我认识你,我不会后悔,我认识你感到无比的高尚,你是我心目中最理想的人才。
初恋吧,分手后一直瞒着所有人继续喜欢了6年,这段年月里说短不短,却也真真是像患了恶疾一样,反反复复,熬过来,所有人都以为我早就不喜欢他了,我也以为我早就不喜欢他了,因为这个人,一天9节课,没有一节课能听进去一个字。
卑微到什么程度吗?被抛弃,没有一句话,转身流泪而去。多年以后,遇见,他说:我好后悔,原来你是最好的!感动,我还想跟你走!真爱一个人,原来是没底线的,他可以伤你一千次,而你却可以原谅他一万次。
卑微到尘土里,无论伤我几次,永远当成是考验,无限期的天字一号大备胎。发条消息就够我欢呼雀跃好久,一条语音能让我听一周,动态一天刷好多次,然后默默的删除记录。
求求你别不要我别不要我你不喜欢我都没关系,你别不理我你找别的女的喜欢别的女生都没关系,是我说过最傻的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