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吃的辣条不是你买的,喝的酸奶也不是你买的,你连个小学生都不如,我要跟你分手(是,你喝的算你不是我买的,辣条也不是我买的,我给你买衣服鞋子的时候你怎么不说这些呢)。
这辈子听过最扯、最不要脸的理由就是“我凭自己能力借来的钱,凭什么还?”你借的钱是钱,人家借给你的钱就是纸了吗?说这话的人真的很有意思。
有一次去超市买东西,收银员说她一个朋友处了一个男朋友,最后不同意掰了,问啥原因,她说是男方父母长得丑。
恐怕就是:我们性格不合适。(在一起这么久才发现不合适,你之前是死了吗?)
我高中同学跟男朋友在一起七年了,他们都是我的高中同学,他们感情一直挺好的,上次见她,她还说准备17年过年的时候去见双方父母呢,当时,我还说我得勒紧裤腰带给她凑份子钱呢,他男朋友跟我们一个班,平时看着挺儒雅的一个人,高中的时候我们都觉得他们挺配的,结果呢,过年的时候我就听说她们分手了,理由就是他妈不同意,然后就分手了。让我感觉这个理由真的很扯,因为他们在一起已经七年了,如果不同意不是早就说了,为什么现在才提。
一天我躺在公园草地上看书。旁边两大妈在唠嗑,一大妈越说越气:你说他良心是不是被狗吃了?他一个月赚那么多钱呢。我们前几年问他借的五万块钱,还让我们还。都是亲戚,他也不说算了,他又不是缺这五万块就活不下去了。我们还这钱多不容易啊,现在得人心都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