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三方都没有错,错的是那个年代。鲁迅不退婚是抗争不过家长。不离婚是不让朱安陷于没工作活不了的境地。现代因为性格不合而离婚的人太多了。与妻子说话像对牛弹琴,真的很痛苦的。捆绑在一起,折断对方的翅膀。我爸妈就没有共同语言,我妈就是那个鲁迅,爸爸是朱安,我也无数次想爸妈离婚。我妈也很后悔没离婚,因为有奶奶在,根本离不了。朱安是传统女性,她没有独立思想,离了婚就塌了天。现在那么多人维护她,她所倚仗就是有过包办婚姻,她没有过错,但是也没有现代被小三撬墙角的原配那么理直气壮。原配可以喊你承诺过的呢,朱安说什么?“你为什么要娶我又不对我好?”她不会,因为她知道,鲁迅本来就不想娶她。性质不一样。
鲁迅最大的错误就是心软,自己承担了牺牲,负了责任。像胡适一般白嫖江东秀,像徐志摩一般三心二意,像金庸一般逼死前妻长子,让后妻终身不育,才是完美的。至于鲁迅这种一身承担所有罪恶的人,那只能天下罪业皆归了。朱安要是没遇到新婚之夜都没碰他一下的鲁迅,能白吃白喝一辈子?又不做工,又不学习,嫁人她那种三十岁老姑娘,长得也难看,能嫁给谁?能有嫁给鲁迅好?正是看准了鲁迅是君子,看人也是以君子的态度看人,她才能看准人一辈子。鲁迅骂了一辈子人,是因为他本质是真真正正的君子,因此看谁都是君子,看到不符合君子标准的,先是不理解,然后就是开口骂。
我们评价他们时要放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去,而不是用现代的眼光去看。不然的话估计鲁迅先生要被挂上“妈宝渣男”的标签了。包办婚姻在当时并不是那么容易反抗,不仅是鲁迅先生,还包括很多其他在当时积极参与社会改革的文人们。比如朱自清的第一任妻子武仲谦也是父母定的,结婚前朱自清都没见过,而且在内心里也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话说回来,鲁迅和许广平是真心相爱这一点却是毋庸置疑的,记得鲁迅先生在一封给许广平的信里写着“我寄你的信总要送往邮局,不喜欢放在街边的绿色邮筒中,我总疑心那里会慢一点”。恋爱的心情跃然纸上。
他已经做到最好了,朱安的选择在于朱安自己,鲁迅是时代的受害者,这件事给他带来的更多的是形式上的困难,他无法和许广平结婚,而朱安,她是受害者,除了形式,更是封建思想的受害者,因为封建思想而受到他人加到她身上的伤害,还有她自己因为封建思想残害而产生的思想。在这方面,徐志摩和鲁迅不能相比,前者是当时的一部分人抱着的自己是封建思想的受害者,妻子是对自己的压迫,他们接受了好处却认为坏处是对方带来的,都是对方的错。后者是认为无论自己还是对方都是受害者,在多次抗争无效后,他尽力去平衡了。
很可怜朱安,她并没有做错什么,却要独守着空房孤独一生,只因为她是个传统女性,也许她很爱鲁迅,也渴望得到鲁迅的爱,然而最终没有得到回应。而这又能怨得了谁呢?鲁迅要的是爱情,而且是极高标准的爱情,他盼望的是精神的共鸣,朱安绝不可能做得到。鲁迅曾想过“赔了这一世”,而很庆幸的是他最终遇上了许广平,而朱安,是一个悲剧的一生,最后孤零零的死去,她无力也根本没想过要抗争吧,那样一个时代,传统女性大抵如此,鲁迅对她也是尊敬和奉养着的,只是心中实在无法容下她。
许广平和鲁迅的关系不是夫妻,二人未曾结婚,只是同居关系,而这种同居关系在当时的民国是非常流行的,甚至发展出“登报同居”这种文化现象。鲁迅身上既有传统的一面,也有现代的一面,至于具体的评价,我想不妨把评判权交给每个人。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评价人物,需要带入到历史环境中去审查,而不要以现在的观念来做唯一的标准,更不要不加甄别的就代入到“不抗婚,不退婚,不离婚。婚内出轨,停妻再娶,一夫两妻”的简单叙事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