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理解的就是三观一致的两个人谈恋爱,爱情的本来模样就是应该这样,如果没有精神交集不算爱情。
我和我男朋友就算是吧,我们两个高中开始相识,几乎是臭味相投,这样带给我无穷的精神快乐。
我一同学,标准的理科男,女朋友也是很自爱的那种,两个人在登记结婚之前交往程度只是牵手。
我不相信的,谈恋爱难道不是为了步入婚姻的殿堂吗,不以结婚生子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
现在这个年代不是以前了,大部分都是认识两三天就牵手,一周开始拥抱,半个月就开始同居。
这太理想化了,和世外桃源一样是不存在的,我的爱情观没有这么高尚以至于忽视肉体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