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如果一个社会对于女性的要求是贤妻良母,那么确实算歧视。不同性别的人在自由选择后会产生分工差异,但是我们用差异要求每个人就有失公允了。确实我过于敏感,但是现行的语境下我是很讨厌“贤妻良母”这个词的。如果一个女生热爱生活、精于生活、会照顾人,那她值得一个同样的男生,而不是一个心安理得被照顾的人。如果一个性别被赋予的意义是来帮衬另一个性别,那么所谓平等、尊重不过是一种赏赐。真正的平等是挣来的,尊严是自己给的。惟有自立才能自强。
不是性别歧视,但是也没有给予足够价值的尊重。人的社会价值和家庭价值都应该得到重视,选择实现社会价值还是家庭价值也应该得到同等尊重,男人可以心安理得的做家庭妇男,女人也可以自由意愿决定拼杀职场还是奉献家庭。人的选择本身是一种市场行为,本能的会趋向高价值回报的项目,如果一种低回报,高风险,低保障的职业在社会得不到认可,一味从精神层面对其拔高价值是没有意义的。
贤妻良母才不会觉得是歧视。觉得被歧视了的,都是不工作又不好好履行教育孩子责任的那类妈妈。相对的,觉得男人赚钱养家是歧视的,也是那群养不起家的爸爸。在我生活的三四线小城市里太多了,很多妈妈整天就在家里打麻将看电视,孩子不听话就打,不往她脸上长光就打,出去玩弄脏了衣服就打,很多爸爸在外头受气了,回家打老婆,打孩子,还嚷嚷着自己辛苦一天还吃不到一顿热饭。
真正的平等,不是鼓励女性拒绝当贤妻良母。而是应该要求女性应该当贤妻良母,同时也需要要求男性当贤夫良父。所谓的贤良,不是低三下四,包办家里的大小家务,毕竟一个家庭,双方都有份,所谓贤良,就是共同打理好自己的家,共同教育好下一代。这和工不工作无关,上班做职场精英,下班做贤妻良母,贤夫良父,有何不可,
有的人就喜欢做贤妻良母,并且成功了,比如我;有的人就喜欢投身于事业,并且成功了,比如我妈。欣慰的是,这么多年周围没有人反对或说闲话。没有人期待我放弃家庭投身于事业,也没有人期待我妈放弃事业成为贤妻良母,也没有人拿我们两个做比较。但如果有,那就是不尊重我们的个人意愿。那就是歧视。就这么简单。
“女性顾家”、做“贤妻良母”这件事如果遵从女性的自由意志,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但是很多男性乃至整个社会,都理所当然地认为男人在外打拼事业赚钱的行为,比女人在家打理家庭更辛苦更高级更处于上游更值得被尊敬。那就是没有给到女性对家庭的无私付出最基本的尊重,歧视了她们的社会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