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需说再见吗?我没有,却还偶遇过几次呢,分手是她说的,却连当面说分手的勇气都没有,理由更不用说了,随便一个理由,她说了之后我都笑了,根本没有的事,我想,算了,不爱,什么都是理由。余生不想再见。我看不起这种人,说分手还大把理由,说得都是为我好一样,把自己弄得很高尚的样子。我去,这样的人很虚伪,我想问,说完之后你心里有没有一点愧疚感?
想起自己相恋3年的男友,我们分开四年了,当时分手也是连一句再见也没有说,只是短信分手,在朋友面前,她们绝口不提他,4年时间我也一直以为自己放下这段感情了,可是最近我有点动摇了,这4年我们彼此没有联系过,但都知道对方没有在找过另一半。
前任给我最大的感触是没有来得及好好地说一句:前任,再见了,也许我们彼此可能永远也不会再相见,但是我也想好好说一句再见,感谢你的陪伴,让我懂得如何去变自己的不成熟,虽然我现在还单身,我知道你也找到了你的现任,祝福你们吧!
已经好好说再见了,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前任真的都有那么好,我只知道我的现任虽然不常说爱我,但每次吃饭给我夹菜,起床给我穿袜子,走马路都抱紧我让我在里侧。我珍惜我现任。
和前任好好的说了再见,只能说该挽留了你还是要走,我没有遗憾了,我现在想的是好好珍惜现在的这段感情,而不是前任。
我和我的前任是郑重说过再见之后分手的,当时我们谈了很久,也都明白了再见是早晚的事,然后挑了一天就各奔东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