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爱书,喜欢的书就像男朋友一样珍视。小学二年级,有同学借我的《一千零一夜》,拿回来的时候全部脱线;初中二年级,朋友借给我两本小说,作为交换我借给她一叠杂志(绝版的),小说我还了,杂志回来的不到一半,三分之一还是我从朋友的同学手里要回来的;同一年,一个女生借了我写的小说看,硬纸皮的笔记本,卷在手里回来了,自行脑补…多次遇人不淑伤了我的心,到了高中,再有人跟我借书,第一遍是拒绝,第二遍是直接不搭理,如果强抢直接抡嘴巴。后来一直没有借给别人书(除了教材),上了大学渐渐发现身边的人都是珍惜书的人,后来又交了一个书皮折一下都会心疼的要死的男朋友,“恐借症”就被治愈了一点。不过最喜欢的书还是不借,那种放书前擦桌子拿书前洗手不能对着书做打嗝之类的不雅动作等要求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我看的书不多,但是很珍爱它们每一本。
以前会借,但是在多次有去无回之后就再也不借了。如果是自己实在不需要的一般是直接送。我家的书现在大约还有上千册,以前在农村住的时候,暑假都会花几天的时间晒书,以前我老爸买书都是省吃俭用才买了那么多书,结果每次有借无还就特别的不开心,特别熟悉的还会去要,记得最严重的是一个本家借了我家的家谱也不还,从那以后就基本上不再借书出去了。后来常常帮忙借教科书,一般找别人借的时候,我都会说,我是帮别人借的,多半不能还给你了,如果朋友说没事,你直接拿去,我才会拿走,因为我帮忙借这么多次教材,好像真的没人说要还给我,写这个答案的时候突然想起今年帮同事借的英语书也没还我。
这让我想起了我们院长。他办公室有很多藏书,但是从来不锁门,一次偶然的机会(好吧因为上课睡觉被他请去喝茶),问他不锁门担不担心有人偷书啊,他回答说,丢啥都不担心丢书,因为书丢了就等于文化传播。因为这句话彻底对院长路转粉。当然,我自身是一个不愿意结借书给别人的人,宁可送我不借。
我有阅读的习惯,我觉得有好的书一定要和别人分享,你分享的东西实际上也是自己的思想和喜好。我就喜欢借给别人书,是觉得我想让我的朋友了解我关注的是什么,喜欢什么,书是精神粮食,也是益友,分享出去还能交到更多更好的朋友,何乐而不为呢?
每次都很热心的向舍友或者其他人推荐。很好看的,你要不要看...然后,有一次借给一个小学妹。换回来的时候 书皮特别特别脏。都是油手印。没气死我。我自己的书,我自己都舍不得糟蹋。你是换了轮胎手都没洗就看的?然后不借了,再也不借了。
那也得看是什么人。趣味相投,懂得欣赏,又同是爱惜书籍之人,当借,且毫不犹豫。借了,看完了,双方还能互相讨论不是。道不相同,临时起意,对书随意视之,归还时易书边卷脚书身落满污点之人,不借,不借,就是不借。多说无用。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