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时的爱情或许是懵懂的,那是对方给自己的感觉只是简单面容上的好感,那时的我们太过于年轻。不懂什么是爱,只知道。你受委屈的时候我会奋不顾身的站出来保护你。有什么好吃的,我都会先给你吃。那时候感觉。为了你,我做什么都是值得的,后来的我们啊,都长大了,都在迈向成年人的道路上,慢慢的都有了自己对爱情的看法,有一种感觉,那时的我很喜欢你,可偏偏只是埋没在我的心里,却不敢对你表达。可是却有那么多的人去追求你。说真的,我真的害怕,害怕你接受了一个花心小混混的鬼话,接受了他对你爱的请求,可是我发现,你能看出来他们对你的图谋不轨。你会很机智的回避他们。
做过最傻的事,就是在对方给我说分手的第二天,居然去求对方复合,由于是短信说的分手,而且很突然的,当时以为对方是和我开玩笑的,所以第二天就去他上班的地方想问个清楚,到底是因为什么要和我分手,由于是初恋,连牵手都害羞的那种,没想到居然有那么大的勇气去想挽回一个人,不过后来我失败了,再后来由于从老家坐车回学校晕车得实在老火,走一步都需要很大力气的那种,天也比较冷,细雨蒙蒙的,在这举目无亲的地方,想让他去车站接一下我,结果他直接拒绝了,我也彻底死心了,后来坐车知道自己会晕车就直接吃晕车药了!
我的儿子才一周岁。有一天中午,她带着孩子做饭,我在屋里看电视。因为孩子哭闹,她没法做饭。喊我过去看孩子,我呢,不理不睬的。可能是急眼了吧,一会儿,她怒气冲冲地走了进来,找了一把剪刀,向电视冲去。正在想着她要干什么时,只见电光一闪,电视立刻关闭,剪子也被她甩到了一边。原来她把电源线剪断了,而电的力量让她的手麻的直哆嗦,剪刀呢,也被弄了两个豁子。好险呀,幸亏没有出什么大事。自此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别惹女人着急,否则,她们步步都是险着,令人防不胜防呀。
命运总是给人无限的挫折,我们在选择大学的时候。我选择背井离乡。来到内蒙古,而你却说:“你想留在家乡的那片土地上”。我依旧记得我走的前一天晚上,你同意了一个男孩对你的追求。说真的,那一刻。我觉得我所有的希望都不复存在了。甚至想放下第二天的行程,去找你,可是,我发现,或许这一切都是命阿,他是你生命中该出现的那个人。而这也是我生命中该尽力的。这一切,不怪别人。只能怪我自己,活生生把这句“我爱你”拖成了“祝你幸福”。
咱们都曾为了爱情奋不管身过,在乎另一自个的程度远远胜过在乎自个。哪怕明知前途险峻,依然悍然不管,不吝跌到粉身碎骨。喜爱一自个,自身即是低微的,就像张爱玲喜爱胡兰成,在给他的一张相片背面写道:见到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土里,但心是欢欣的,从尘土里开出花来。为了爱情,都曾痴迷,发疯过,也做过许多如今看来可笑的工作。
爱情真的是件很奇怪的事情,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他是我的青梅竹马,我见到他的第一眼就喜欢。我是个胆子大的人,但遇到他以后,一切都推倒不作数。以后的几年到现在,我只要有机会就会粘着他,跟在他的身边充当他的小尾巴。他不知道是看出来没说,还是真的没有看出来。也许现在这样亲密的类似朋友的关系,让彼此都无法再向前踏一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