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律师,我帮不少朋友处理过他们和亲友之间的借款纠纷,少则一两万(更少一般就不要了),多则上百万,具体情节则有喜剧、有悲剧、有闹剧。根据这些经验,我想劝一句:很多人,不借钱你还能和他继续做朋友,一旦借了钱就再也做不了朋友了。不一定是他的错,不一定是你的错,但金钱对人心的腐蚀力就是这么强。在借钱这件事上,不要对别人的人品太悲观,也不要对自己的心胸太乐观。
当然不会啊,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这种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谁愿意继续借呢。再说自己的钱也不是天上掉的,自己也不是开银行的,借钱不还还继续借,正常人不会这样。除非这个人有什么困难,需要大笔资金又一时还不了,这种情况我还得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呢。
要清楚地认识到借钱对于债权人的意义,这个意义就是经济损失,对钱的支配是能够产生效益的,简单地说钱能生钱。举个例子,我这点钱用于还房货,每月还省几百块钱利息呢,我把钱借给你用,你给补上差额吗?
我觉得若是借钱,可以问借钱的用途,正用可放心。若是不正当使用,我有多少钱,他就会帮我毁多少钱,那是个填不满的窟窿。而且再来借钱,说明他已经没有可借之处,厚着脸皮来的。
我可以借,但我会搞清楚他是玩还是干正经事,玩的话(就不要借了,如果我钱多,决定无所谓,就借)如果他是用来做生意,或者要用到那些钱的话的事,我就可以借给他。
本身我就是不太愿意麻烦别人的人,反过来,会找我借钱的人也就不是很多; 鉴于我愿意给出去且金额在我能力承受范围内的情况很少,所以已经很久没借人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