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双方因为不爱而纠缠痛苦在一起,不如放手离去,把幸福还给自己爱的人,只要对方幸福,就算无法在一起,也应该高兴,“真爱”可能就是这样。放弃一段原本就不属于自己的感情,解脱了别人,也饶过自己,不要再“作茧自缚”着痛苦下去,那样只会浪费自己的精力和时间,别人也许还感觉厌烦和反感,对谁都没有好处。既然如此,与其痛苦地活着,不如把自由还给自己,也给自己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所以,大方点,把祝福送给对方,“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分手以后,大家还可以做朋友,想必这也许就是最好的结局。
爱上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如果能离开,最好是下决心果断离开,不要拖泥带水、藕断丝连,因为这样的感情可能连“鸡肋”都不如,说得难听一点,就是“作贱”自己。不管男人还是女人,和自己的另一半,如果没有“爱情”,是无法走下去的。如果感觉不到对方的爱,那就下定决心离开,千万不要再用别人的错误来伤害自己,与其低三下四去讨好对方,祈求“爱情”,践踏自己,还不如痛快着放弃。
我觉得: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时,不必要一定逼迫自己放手,也不一定非要得到她(他)的爱;因为“爱”是一种先天性的本能,自己单方面发出,而有时会得不到对方的回应,如果太过强迫自己忘记或是离开,自己只会更难受。不如将这种爱放在心里,一个人默默的“拿出来”回味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让自己卑微的痛苦着,还不如早点离开。你离开也许对你也好,对他也好,至少他不会厌烦你去打扰他。真的有时候爱一个人只希望他幸福快乐。而不是去强求。放手了,对自己也是件好事,至少能从中走出来,还给对方留下一点好的印象。
在自己熟悉的交往圈子之外。拓宽自己的朋友圈,比如多结识一些自己兴趣爱好上的朋友。多接触一些人,你就会发现。其实不爱你的那个人,也只是芸芸众生中普普通通的一个罢了。
明明知道对方不爱自己,那就不要再一味的坚持了,若给对方造成了困扰。会让对方更加的看不起自己。不但不会增加好感,反而会招人厌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