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下学期,自己去上海玩儿了七天,真是美好。后来又自己去了深圳。大一那年我18岁,我把那两次独自旅行当做送给自己的成人礼物。我明白18岁以后就是成年人了,一定要改变,一定要成长。也是从那以后胆子越来越大。不再怕黑,可以一个人住宾馆,一个人出去玩儿,一个人去医院,一个人逛街,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过电影,一个人吃过火锅,也一个人唱过K。不是没有人陪,只是明白没有人可以一直陪着你,你必须独立,你必须锻炼出独自承受一切包括孤独的本领,因为等你进入社会之后很多东西都会变得不一样,早一些经历早一点学习和适应,以后才会生活的容易一些。
三五年后某一年新年,我鼓足勇气加了他QQ,我问他,你有没有喜欢过我。辗转经年,我其实,只想为这场漫长的暗恋画上句号,不管他的回答是什么。那一年夜里,他用陌生的声音,对我说,新年快乐。自此,重逢的人再重逢,我却不是来说好久不见,而是与你道别,我想好好告诉你,后悔无期了,我将走了。这就是迄今为止,我所做过的,最勇敢的事情,他不会明白,那夜,他收到的是一个骄傲的女孩忧郁的、却不顾一切的告白。
在珠海的长隆欢乐世界,就是一个游乐场,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被朋友拉着坐上了亚洲最大的垂直过山车,很多地方轨道与地面垂直的那种垂直过山车,最高处离地面60多米。我靠我当时的心情简直终身难忘,安全带扣上那一刻我就后悔了,特别想拉开带子滚回地面去,然而已经太迟了,在我强装镇定的过程中,车开了。
我做过最勇敢的事是,初一那年,上晚自习的路上,路过一座桥,路上堵的满满的,当时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就是想赶紧过去,就把自行车扔在桥底的一家认识的店家,直接从桥外面的水管上,扶着桥过去了……这是我从小到大做过最勇敢的事,因为我不仅恐高还怕水。
做的第一件勇敢的事是给我喜欢四年的男生面对面告白,在高考前一个月。虽然和他说话的时候吐字都不清晰了,感觉整个面部都在颤抖,也不敢看他的眼睛,但是无关紧要,我做到了,我告诉他了,不求结果的告诉他我喜欢他整整四年。感谢我闺蜜的鼓励。
一年冬天,感觉房顶有烟,上到房顶揭开瓦片,遇到新鲜空气后突然变成了明火,我用了迅雷不及掩耳盗铃的速度,用双手把明火给撸灭了,现在想起来,还感觉是很勇敢的一个举动。虽然双手半年后才痊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