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还记得几个月前的丽江打人事件吗?那时云南丽江连续发生游客背打事件,其中去年的一起打人毁容事件更是令人发指!如今犯罪分子已经猖狂成这个样子了吗?旅客外出旅行安全得不到保障,谁还敢出去玩,敢跑去云南玩?这个现象真的值得令人反省与深思!
时隔8个月后这起案件正式进入法庭审理阶段。可受伤的董女士却确认不会出席,原文为:我决定由我的律师带我出庭,心里创伤太重,我真的害怕!可见这次事件给她带来的伤害有多大,怕是是一辈子的心理创伤和精神创伤了。
给大家讲一下当时的事件,董女士和同伴在云南丽江的一家烧烤店就餐,被数名男子围殴,女子受到殴打,面部遭到毁容。公安局几个月后对6名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我想说犯罪分子这么猖狂,对一名女子进行围殴毁容,这简直就是泯灭人性!而且事发的时候,当时既没有人出来伸出援助之手,报警了半个小时也没见警察到来,人们的同情心呢?见到女子挨打都不管吗?而且我们是法制社会,说好的警察是人民的朋友,可人呢?我认为咱们当今社会,确实人民生活水平有提高,法律也比先前更加的健全,但还是会有层出不穷的问题,所以,我认为我们在完善健全法律的同时,还要把这个落到实处,督促每一阶层去认真执行;呼吁大家见义勇为,万一自己遇到这种事怎么办,感同身受。同时,希望法庭能够对犯罪分子进行公正的处理,我觉得他们应该遭到严惩!但大家不要对丽江有意见,人之过,与地无关。
这个案子起那两天也看到相关报道了,那个被打的姑娘最后撤销了民事诉讼,达到了庭外谅解,其实这也可以理解,毕竟姑娘被打得毁容了,急需医治,如果继续诉讼,所需时间不说,后续还会有大笔的诉讼费用,即使官司打赢了,最后也就是获得了赔偿,不过也就是需要医治的那些钱,还不如在对方主动提出赔偿时并给的赔偿也比较合理达到预期目的时撤诉。但是,民事诉讼可以撤诉,刑事诉讼一定要进行到底。
刑事诉讼我认为不该是这个女子的事了,而是公安,检察院甚至当地政府的事,这起事件的影响极其恶劣,不仅抢钱殴打,还在对方失去抵抗之后对姑娘进行毁容,这样的人简直就是禽兽不如。我们的国家一直以来都自诩为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的之一,可是这种事情发生之后,还怎么能让人感到安全,一些人目无法纪,丧尽天良,必须要让他们得到严惩才足以安抚民心。
不管侵害人赔偿了这位姑娘多少钱,我认为都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他们的恶行改变了一位姑娘的人生轨迹,这是金钱不能弥补的,希望我们的法官不要因为侵害人的赔偿就减轻他们的罪行,他们的刑事责任无论如何都不能轻判,一定要体现出法律的公正!希望刑事责任的判决能够早日下来,给大家一个合理的判决。也希望网友们放过这位姑娘,不懂法律就多多去学习,知道什么叫撤销民事诉讼,并不是为了钱就和侵害人达成和解。再说,这是人家姑娘的事,你们就不要再借着道德暴力施压了。愿这位姑娘一切安好。
丽江发生的打人案件可以说是举国瞩目,这个案件的审判也是广大媒体的关注点,这个案子大家怎么看呢?
首先的话,就是从案件本身来看了,该女子并未作出任何过激行为和违法行为,但是这个案件最新的情况是女方撤诉,庭下和解,从案件的严重性来看这个案件的检定非常的不稳定,鉴于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之间也就是说这个案子怎么判全看法院的理解,从被害人的公众形象和整个事件的公众影响力来说,法院受理的被害人的撤诉要求,也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解决方法.
但是从大众的角度来看,这样的结果大家还是觉得轻了,就个人来说,被告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及其恶劣,并且严重危害社会的秩序,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及其恶劣,所以可以根据刑法的故意伤害罪进行审判,并且还可以加上危害社会治安罪等数罪并罚,从而达到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作用.
的确这些人十分的可恶,但是既然已经进行了庭外和解,这件事情就已经告一段落,我们需要看的不再是这些人的可恨之处,而是总结当下的情况和国情进行自我的完善和进修,社会主义文明社会不是需要我们像案例中的坏人一样,也不是单单做一个愤青,努力的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修养为社会主义发展添一份力才是关键的,没有人希望我们的社会是这个样子的,也没有人希望我们发展的前景是那样.让我们携手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本来一个花一样年龄的花一样的姑娘是应该享受年轻的美好的,却因为这些意外毁了她的一生!怎么不让人痛心!!怎能不去好好的惩罚罪犯!!
我在网上具体了解了一下,此次云南丽江恐怖袭击毁容伤害抢劫事件,持凶器围殴之后在被害人失去抵抗力的情况下蓄意故意恶意继续持凶器进行毁容伤害,之后胁迫威逼恐吓要活埋被害人,之后再实施抢劫。犯罪手段残忍令人发指!暴徒必须受到严惩!,也是我们国家健全法律道路上的一个里程碑事件,政府给予民众公道断案处理,也是一个律法上的惯例案例,也是律法健全实现的一个途径!所以此案意义深远.必须要好好去查办!
当然,以上都是我们的一样,可事实上事情这么严重,靠的还是舆论。人生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警察 这两字 有威慑力么?能让人民安心是正义,是负责。旅游业的蓬勃带动了云南的经济,却没提升人民安全。难怪导游的嚣张,什么脏话都敢喷。事实证明,出事没人能伸出援手。我去过云南,真的不会再去。给再多的钱,翻到头受罪的还是游客?!
这个案子的最新进展,是姑娘撤了民事诉讼,这是可真是一个傻丫头,撤销民事诉讼就是得到了谅解,你知道这样刑事上会轻很多吗?当然了,至于为什么她撤诉了我不知道,也许是什么压力让她居然撤诉了,我只知道说不定现在她在某个角落偷着哭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