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更名的话,相必说的应该是房子过户吧,如果双方更名,那肯定就是更换户主,那就是要绝对产生费用的,只不过呢,这个与普通的过户还不一样,什么契税,增值税等等的都不需要缴纳,只需缴纳房产证印花税就可以。
这个夫妻间的过户性质和正常之间的过户是没有区别的,不过有一点纳闷,为什么要过户呢,如果对男方不放心的话,或者房子女方也有出过钱的话,那就是再添加上女方的名字就可以了呀,而且这个是比较省事的,也是双方的共同财产了。而且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即使更名,那也还是共同财产,不会因为更名而改变性质,除非是双方约定好,房子归属于一方。
记得我们家刚买房子的时候,当时买的是二手房,也是经历了过户,评估等一些列的手续,然后去房管局办理的过户手续,当时是通过的中介,房管局对于授权委托书也是给与认可的,虽然说规定的数双方来交这些手续费,但是呢,往往都是买方自己来承担这些如外的费用。整体费用的大头就是契税和评估费。其实这么过下户来,按照100平方的话,也要大约接近1万左右的手续费了,是不是感觉有点小贵呢。
建议呢,如果是夫妻之间的话,还是不要更名为好,其实呢,过户呢,还有遗嘱过户,继承过户和赠与过户,我听其他朋友说过,好像是赠与过户是比较省钱的一种,只要有个赠与协议,去公证局公证后,就可以拿着这些资料去房管局过户,手续和流程都是特别的简单,主要是省钱哦。
夫妻之间房产证更名?怎么你们的夫妻关系这么复杂?围绕着金钱的夫妻关系思想不够纯粹,夫妻间的信任感与幸福感也会下降。
至于房产证更名的费用有两种情况,就是有贷款和没有贷款的区别。
先说没有贷款的情况,带齐资料去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费用方面有手续费,新房产证的工本费,还有一些杂费,加起来两百多吧。
如果有贷款的要先到银行办理变更手续,至于费用方面也是差不多,手续费、工本费和杂费,几百块就搞定了。
按照新婚姻法,夫妻之间房产证更名有意义吗?一个名字并不能代表一切。婚前谁买的房子就是谁的,婚后一起还贷的,即使没有名字也是共同的财产,为什么要把夫妻之间的关系弄得这么复杂?
夫妻之间的财务打理真的是很重要,在决定共同买房子的时候就应该商量好房产证上的名字该怎么写,后续就不会有这些更名的情况发生。
我觉得一段好的夫妻关系不要把钱看得太重,应该好好经营大家的婚姻,婚姻经营好了,一套房子住到白头根本就不存在任何变更的麻烦事,也不会出现房子归谁所有的烂摊子。
要是夫妻关系真的不能继续下去了,是你的那份总少不了。越在乎钱的总是越得不到,越不在乎钱的生活会变得简单很多。其实世界并不复杂,只要自己简单了,周围的人就会变得简单。
你简单地对待感情,你的丈夫就会简单地对待。总不会这么倒霉遇到个白眼狼吧?上帝会很公平的,真要这么倒霉会在其它地方补偿你的。
2/如果是房子的话,双方共同到发证机关申请夫妻更名即可,夫妻间过户只要花一个工本费。前提是该房没有设定抵押,如果是有贷款的房子,贷款还清解押前,原则上银行是不会同意的。
先由你夫妻二人到公证部门办一个房产赠与协议公证,再凭这个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把属于你老公的产权过户到你名下就行了。当中还会要交纳契税和房产交易、过户的有关费用。赠与的房产过户中免征交易营业税,但契税和过户费用还是要交的。
首先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自愿变更房屋、土地权属,一般不涉及资金或其他权益的往来,不能简单视同于买卖、交换或者赠与行为;
其次是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是房地产在家庭内部的调整,在目前房地产是社会上大部分家庭主要财富的情况下,有必要给予一定的照顾;
第三是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相关契税政策社会关注度较高,给予减免符合民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