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老员工的一大缺点:大部分行业,老员工的工作效率必然低下(泛指一般的老员工,董监高除外,有专长、特殊技术的也除外)。仅从《劳动法》方面简要分析:
一、《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假如一个男人30岁入职,60岁退休,他在公司的黄金年龄是前15年(30到45岁),15年以后,因为身体状况变差、熟悉制度而变成老油条等各方面原因,工作效率可能会变得低下。如果你让他干到60岁,后面的15年性价格将远低于前15年(工资比以前高,效率比以前低)。而且当他干到55岁之后,最后5年他可能就在打酱油,公司还不能辞退他,等于白养他5年。
二、同样根据《劳动法》,跳槽是主动辞职行为,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过错,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即使是公司辞退老员工的,或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给的钱也不多,前者多给一个月工资,后者最多多给一年工资。怎么的也比让他在这里打几年酱油要好吧。
三、除了国企,大部分企业都是靠自己双手吃饭的。它们既不是养老院,也不是红十字会;公司是营利的,不是用来给予福利待遇的。很难想象,一个下班之后走出一群50+岁的人的公司,会是一个有生命力的公司。
公司在薪酬方面规则限制,若是变更会非常麻烦。而这个时候可能重新招聘一个人比重新调整薪资规则要容易些。对于在某些方面特别重要的人,可能会特别沟通协调一下,而除此之外的员工可能需要从长计议了。另外,公司也是可能倾向吸纳“新鲜的血液”而曾经的血液,虽然工作也是可以的,但也是“新陈代谢”流出去了,而这一部分“曾经的血液”不可替代性稍弱一些,所以“新鲜的血液”的流入,可能对于企业来说是更加有益的事情。
公司的人员总是在流动,因此也总是在招人,而招人的价格是受到人才市场的价格影响,而市场价格是变动的。假设一个团体一开始有100人,人员自然流动的同时也按照市场价格予以补充,而假设人才价格一直匀速增长,那么这动态保持的100人中的雇佣价格也是阶梯式的,而假设其中有人升职加薪可是少数人员,而剩余按照旧价格雇佣的人员可能剩下的是很少的一部分,这部分人可能也会因为一些原因重新流入了人才市场,按照新的时点上的雇佣价格重新流入机构,进入新的循环。对于经验丰富的老员工可能选择了一个比先前高的职位继续发展,对于经验不丰富的老员工可能是一番新的洗礼,而新员工呢?积极性可能很高,精力体力,也会带来一种新的人际沟通环境,也可能更好。
有一个潜在的事实,通过这种方式推动企业员工的流动、新老交替,以期获得当前环境下对企业运作更有利(不一定是更有用)的人、获得利益的最大化。
我们也可以这样看。
从外部来看,市场是在变化的,企业需求也是在变化的,薪资水平也是随行就市的。这与企业内部的薪资提升体系是无法完全挂勾的,尤其是在不规范的中小民营企业里,而中小民营企业在中国又占了绝大多数,所以这给人一种常态的感觉。
从内部来看,制度是僵化。对于老员工,因为看的太清楚了,所以就算你实际上有很高的价值,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因素,并不愿意给你太高的薪水,以期从你身上获得更多的利润。比如说,你既然已经接受了这么低的工资,也做了这么久,我只给你加一点,再加上情感攻(hu)势(you),跳槽利弊分(kong)析(he),你是不是可能就继续留下来做呢?毕竟你跳槽换一家公司的话,很多时候一切都得从头开始适应,而现实的生活压力也会让你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