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女方家里只要一提钱,男方动不动就说人家卖女儿的男人,一般都是直男癌晚期。上一辈人经常会有一种“不让他出点血就不知道珍惜”的道理,父母多数是因为怕女儿什么都不要嫁过去的话,会让婆家觉得女儿不值钱,不被尊重,所以会用要彩礼的办法设置一下媳妇来之不易的难度。那要如何区别女方父母的要彩礼行为,到底是爱女心切还是卖女心切呢?主要是看男方条件与彩礼用途。如果是女方要来后又陪嫁给女儿,想要作为小家庭的起步资金,这显然是女方父母在给自己姑娘争取生活质量的保底条件。
不会,啪啪啪,鼓掌,一代自尊自爱的姑娘们成长起来了。那么,为什么彩礼钱发展到当今社会,会让越来越多的人反感了呢?民国以前,讲究礼法,要想明媒正娶,需要纳征,也就是下聘礼,正如《礼记》中所写“先纳聘财,而后婚成。”在古代,女儿家嫁出去真是泼出去的水,随夫性,孝公婆,男方多一口子人;在女方父母这边,那就是割裂,不继承,不赡养,回一趟娘家还得极尽口舌。这种情况下女方父母要点赔偿看上去确实并不过分,所以礼法上也受到保护。但当代,结了婚双方父母都要赡养,你老婆说要回娘家你还敢说个“不”字?你大约屁都不敢放一个,还得屁颠屁颠地给老丈人提上烧鸡,扛上五粮液。
肯定会的啊,随大流,大部分人家多少,咱们多少。我们这头都是男方全款买楼房,或者自己家盖新房,独门独院的。当然这头也没有女方要求房产证添上自己名字的一说。房子都是男方父母辛苦攒出来的。房产证上都是公公的名字。彩礼钱给女方之后,女方也是买电器,家里摆设,生活用品。如果旅个游什么的也是女方出钱。全包的,三金也是自己买。彩礼钱剩不了多少。女方陪嫁也没要求,富裕多给,不富裕少给。两口子结婚之后过日子用。女孩嫁男孩,孩子随夫姓。彩礼钱也是给新家置办东西用。如果离婚自己搬出去,什么都没有。不给彩礼合适吗。
不会,自己卖淫自己收钱。彩礼钱本来是补偿女方父亲的,作为这么多年他养育女儿和因此多交的税款以作为补偿,现在有些人却把这钱给女儿,那就是没任何道理可言,简直是其女儿长期卖淫。男生经人介绍认识一个女孩半年的时间,准备谈婚论嫁的时候,女方的老爸提出要房要车,还要男方支付10万彩礼钱。由于男方父母是地道农民,并不富裕,家里刚花掉20万装修钱后,剩下的积蓄只够在女方父母要求的区域付个首付,再拿不出10万彩礼钱。
多多少少都要一点,因为收了彩礼可以买多点嫁状给女儿,也可以等她要钱急用时给她
不会,我的女儿养大是让人疼的不是卖的,只要对方真心爱我女儿,疼我女儿对她好,就可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