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来自自愿捐献的器官移植供体极度缺乏,死刑犯的器官是很多/主要”合法“来源的器官。“2005年6月,湖北武汉某医院一位叫李璐(化名)的实习医生,向《凤凰周刊》记者披露了她经历过的一次现场取器官移植:今年4月的某天,她所在的医院兵分两路,实施换肾手术—8个医生驱车刑场摘取肾脏,其他医生留守手术室,做好术前准备,器官一到,即行手术。李璐介绍,心跳停止的人体,5分钟以后其肝脏就会丧失功能,肾脏也只能维持在半小时内。因此,对死刑犯的现场摘取器官必须在15分钟内完成,并存放到冰盒或灌注保存液。李璐目睹了医生摘取的肾,她描述说,“那只死刑犯提供的肾经过了修剪、灌洗、冰冻,已褪去血色,由内至外散发着一种乳白色光晕,令人感到些许圣洁;说它精致一点也不过分,甚至比任何美玉都珍贵。”器官移植之前,不是要用生理盐水整个冲洗一遍的么。注射进入体内的巴比妥类麻醉剂和氯化钾,应该大部分还是在血液中的,冲洗掉了就应该可以用了。器官移植之前,不是要用生理盐水整个冲洗一遍的么。注射进入体内的巴比妥类麻醉剂和氯化钾,应该大部分还是在血液中的,冲洗掉了就应该可以用了。技术上可以,接近荷兰Maastrichr无心跳供体分类中的第3类,但死亡过程缓慢,热缺血时间难以严格控制,易导致组织淤血水肿并增加围手术期和术后并发症。药物不是问题,供体的血管系统是需要大量液体冲洗的,且最常用的UW保存液本身即使高钾的;麻醉镇静药的影响可忽略。
在这里,我首先明确几个重要概念。一、死刑犯,是指被判处死刑(包括死缓)的人,而无论刑事判决是否已经确定,也不论死刑是否可能或者已经被执行。二、人体器官,是指自然人除血液、精子、卵子、胚胎之外的人体器官和人体组织。三、利用人体器官、尸体,主要是指为了医疗、医学研究以及教学等目的而利用人体(包括死体)器官移植以及利用尸体进行医学教学、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