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看到这个招聘条件,第一反应肯定是不合理。前段时间,山东的某家公司出了一条规定,办喜事不能宴请同事;2018年,还有一家公司,要求离职员工把同事微信都删除。这样企业为什么会出这样一些奇葩的规定?
在招聘中,企业针对岗位性质,对求职者提出各种资质要求,这是一个非常合理的行为。但是,不准怀孕,我目前不知道有哪些特殊的职业岗位是的资质之一是不能怀孕的。说到怀孕,下一步想到的肯定就是产假了。有人会以为休产假会影响到工作和多多少少会对公司有一点影响。但是,产假是国家规定的,是收到法律保护。不准怀孕,往前看,可以认为变相阻止员工休产假,这是不是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该院的院长表示,新招护士又要休产假,还不如不招。按照该院长的思路,套到企业招聘方面,说两年内不能辞职,招进来又要辞职,还不如不招,你觉得这样企业能发展得很好吗?
想这类明显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规定,真的不能指定出来,网络发现的今天,分分钟上热搜。有损害员工权益的行为,一定要和当事人沟通协商好,而不能直接命令服从。比如,这家医院不想护士在两年内怀孕,可以在面试的时候再和候选人沟通这个条件,并且给与相应的补偿。
该招聘启事还没有对外公布,目前官方回应已经取消不准怀孕这一条件。
这个是不和理的,这要的要求太过分了,我是不会选择这样的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