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活体验是客运车超载的现象确实是日益减少的,小时候客运车辆超载现象很普遍,但现在已经很少见了。
湖南省蓝山县高速交警查获的这辆大客车超载11人,其中有一人躲在驾驶员身后的夹层里。既然已经超载10人被交警发现,为何还要将一位乘客藏起来?
1、超载10人与超载11人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客车、校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下的,处300元罚款,记6分;超过额定成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1500元罚款,记12分。
这辆大客车核载55人,超员11人正好超过了额定乘员20%,按照规定一次扣满12分,由于司机开的是大巴持A照,所以还要驾照降级。所以这位司机在重新获得A照前都无法驾驶大巴车。如果藏一个超载10人,正好不足20%,仅仅记6分罚300,处罚力度会轻的多。
所以从加设夹层的行为来看,这位司机十分清楚《交通安全法》,知道如何超载性价比最高。因此可以合理推测该车长期超载。
2、夹层仅能藏一人,几乎没有意义的事情为什么要做?
这个夹层加的很诡异,按照交规:
①该车如果超载10人以下,处罚都是一样的,这个夹层藏一个人毫无意义。
②该车如果超载11人以上,处罚还是一样的,夹层藏一个人同样毫无意义。
③这个夹层只有在该车超载1人或超载11人这两种特定情况下才有意义。
第三种情况实际上是个小概率事件,这恐怕也是其他超载司机没有可以加装夹层的原因。然而为了这种小概率事件处心积虑的加装夹层,反映了这位司机雁过拔毛、锱铢必较的心理。这条客运线路和这辆大客车背后有多大的负担让这位司机出此下策,做这种几乎没有意义的事?
3、“张高兴事件”说明单纯加大处罚力度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
对于超载的处罚并非不严厉,最终这位司机面临罚款和失业的处境。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大处罚力度是否可行呢?法律针对的都不是一小群人,法律严苛一点可能会伤民无数,法律宽松一点违法现象增多最终还是伤民。
2014年11月,河南永城的大货车车主张高兴在310国道河南民权县罗庄超限检测站前喝下农药,不治生亡,年仅30岁。
张高兴的大货车涉嫌超载和擅自改装,被交警部门罚款3万元,货主的压力、买车贷款的催缴、交警部门的大额处罚像巨石一样压垮了张高兴的脊梁。张高兴之死的背后反映了交警、运政、路政、城管、环境、卫生、等部门虽都有法可依,但处罚标准存在混乱。
如果不超载,张高兴就会亏本运输,超载又会重罚,如果仅仅是加大对超限超载司机们的处罚力度,把压力全部强加在违法车主身上,不仅不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反而会引发更严重的社会问题。
减轻司机额外的、隐形的负担,从源头上减轻司机的违法动机,对依旧违法运营的司机施以重罚,双管齐下才能最大限度的减少司机们的违法行为。
客车超载现新招改装夹层藏乘客:乘客们,莫把生命当儿戏
近日,湖南省蓝山县高速交警查获了一辆超载的大客车,为了找出超载的乘客,交警可是费了一番功夫。
 这辆白色大客车在高速上行驶时,高速交警就已察觉客车有超载嫌疑。在一收费站,交警拦下了这辆客车进行检查,发现车上乘客已比核载的人数超出了10人,而驾驶员身后的一个加装的夹层引起了交警的注意。交警在夹层的隔板中发现藏了一名乘客。
经调查,大巴核载55人,实载66人,超员11人。根据相关规定,交警对驾驶员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降级的处罚,同时调来客车转运车上乘客。
客车超载有什么危险呢?
一方面,高速行驶的客车超载容易对路面造成压损,导致路面早早就出现龟裂、坑槽、沉陷、翻浆、车辙、桥梁铺装破碎、板体断裂等病害,每年都要投入巨额资金进行维修。另一方面,超载客车在路面上行驶,由于超过原本的装载能力,对制动、结构都会产生影响。更不要说私自改装夹层这样的行为。
此前就有客车由于超载,刹车不及,在高速路上发生了意外。
司机会不知道超载的危害吗?当然不会不知道。
为什么还会做出这样的行为呢?甚至还刻意改装车辆,企图躲避检查。
原来按照客车座次来分,不同车座的客车,在高速上路的费用是不同的。而核载55人,实载66人,超员11人,就相当于省下了一部分的高速费用、油费、过路费等费用,如果让客车成功送到目的地,那么司机就可以截取这一部分的费用作为这一次的利润了。
当然,有一种车超载我们更为常见,就是公共汽车,不管车上是不是已经挤满了人,售票员或司机总会喊你“往里面走,往后面走不要站在前面……”一辆小小的公交车,挤满四五十人是常事……
而导致超载屡禁不止的,当然还是有利益在作怪。
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人们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人们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人们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
而超载司机就是觉得利润高于生命,所以才明知故犯。
但是,乘客们,如果你们明知一辆车超载,还乘坐这辆车,就是把自己的生命当儿戏,就是在助长超载的行为啊……
超载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我想十分普遍。不仅仅是新闻中提到的,几乎哪里都有,如果查的不严,几乎就已经成为一种默认的现象。
虽然说每天都可以见到超载,对此也并没有太多的顾虑。但是细想超载的危害,可能不是一时就会发生,但是长此以往,绝对是一个大的隐患。不是每一种不安全行为都会引起交通事故,但是交通事故的发生背后必定有着或多或少的不安全行为。
客车超载,学过物理都知道,质量越大,惯性越大。如果遇到危险时来不及刹车,整个一车的人也有可能完全丧命。如今我国的道路施工情况不忍直视,豆腐渣工程屡见不鲜。有不少的道路投资巨大,但是最后修成不出多长时间就坏了。可见相关责任人在那边捞了多少油水。路况不好,客车又超载,那么置人们的生命于何处?
我们每天口头上总是挂着安全,安全。实际上个人从来没有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过。司机有过,那么看到满员仍然上车的乘客也有过错。不把生命当一回事,以为大祸不会降临到自己的头上。
客车超载现象屡禁不止,当然和利益有关系。比如长途汽车,一个人上车的费用一百多,相关部门和司机也会从中捞取一大笔利益,久而久之,将会成为一大笔财富。而交警查超载并不是每天都会检查,不小心被检查一次,罚款而已。而这些罚款,对于他们捞到的油水来说,微不足道。工作还是继续做,利益还是继续拿。这是相关部门的问题。
对于乘客自己来说,看到满员的车辆仍然上车,那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乘客之所以上车,也是因为自己有事,不能等下一辆车,或者是有些客车对于超载的人收费比较便宜,人们也是贪图这一点点蝇头小利才上了超载的车。
总归一句话,和利益有关。如果要禁止这类现象再次发生,还需要交通部门严格检查,加大惩罚力度,让司机不敢再放人上车,同时也加强对群众的交通教育,让群众不敢上超载的车。
归根结底还是利益问题,在性价比相对较高的铁路和民航这两种交通方式的冲击下,公路客运已经承受了极大的压力,加之客运企业的车辆所属权相对混乱,公司车辆和私人挂靠车辆同时存在,如果说公司车辆经营压力相对较小的话,私人挂靠车辆的压力则到了无力承受的地步,尤其是长途线路,如果按照核载人数售票,几乎是无法盈利的,因此客车车主就会为了盈利而不惜以身试法,采用各种手段超载并逃避检查。
众所周知,公路客运如今的生存环境并不乐观,这不仅是因为铁路和民航的冲击,跟自身的体质原因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特别是公路客运票价高、速度慢、舒适感差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使得民众出行不会主动选择公路客运,这对大部分的线路来说都是压力极大的,尤其是私人挂靠车辆,只有最大限度的超载,才能保证每趟车都有着较高的盈利水平,如果是核载人数进行售票,即使不赔钱也是难以盈利的。
虽然交通运管部门和交警部门加大了客车超载的打击力度,但为了生存和利润,客运车主依然会冒着被查的风险私自改装,这也从客观角度凸显了法律意识的淡薄,要知道,众多代价惨重的交通事故中,很大一部分都是因为客车超载所引发的,但为了维持利润,这些车辆所有者依然无动于衷,不管是否违反相关规定,只要能够带来可观的经济收入,就不惜以身试法加大超载力度,这种背离了安全运输原则的行为必须要严厉禁止。
公路客运与其他的客运方式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司机的疲劳驾驶和乘客超载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在相关部门出台了禁止疲劳驾驶的相关政策以后,乘客超员也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虽然公路客运的生存压力相对较大,但也不能为了经济利益而忽视了交通安全,因此对那些满脑子多拉快跑思想的客运车主,应该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来加强监管。
道路交通是一个关系到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大事情,我国政府对此有严格的要求,也做出相当多的监督和管理。现在中国的道路交通情况已经逐渐的好转起来,人们出行的安全有了一个很好的保证,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有的车辆违规的现象依旧很普遍,特别是客车超载的情况最为严重,出现的事故也是最多的,造成这样情况,值得我们深思。
客车超载的现象很多,而且在很多地区十分普遍,最近有一个新闻显示,警察发现一个客车很可能超载,经过检查发现,客车上面竟然加装夹层,在这个夹层的隔板中发现藏了一名乘客,如此的行为真是叫人为乘客捏把汗,我们知道超载本来危险,而且如此隐秘的藏乘客,更是危险之极,超载的隐秘性由此可见一斑。
客车超载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很多,上面说的隐秘性强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我们可以看到隐藏的那个乘客本人十分配合,因此才可以藏起来,所以客车超载的现象是一系列事情引起的,乘客的主动配合对于客车的超载来说是一个很便利的好条件,这样司机可以为所欲为,反正有乘客的支持,事情就会好办很多。
客车超载的现象是一个利益的驱使,一辆客车来回超载几个人,或者多拉运一些货物,就可以赚取双份的钱,这个利益是非常大的,所以很多人开始冒险做这样的事情。这也说明司机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比较低,对于既得利益的诱惑根本抵挡不住,所以在很多地区,车辆的超载现象才会屡禁不止。
我国对汽车的超载虽然有很多的处罚规定,可是整体来说处罚的力度还是比较轻的,所以很多人会因为付出的代价比较小,继续冒险超载乘客和货物。如果中国的法律能够加重这方面的犯罪的处罚力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超载事情的发生。通过上面的分析,大家应该明白为什么汽车超载屡禁不止了吧!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便捷,高铁、地铁的出现大大方便人们的出行,由于高铁地铁的造价比较高、技术上还不够成熟投资大,暂时不能够普及全国各个地区。除了一二线城市外,人们更多的出行工具还是大巴和火车,远的火车近的可以坐大巴,大巴是人们出门的一种必备交通工具。
经常乘坐大巴的人可能会发现这样的现象,如果是集团运作比较正规的大巴可能不会多收乘客,因为司机有固定的工资,驾车对于司机来说就是工作。而私人的大巴则不同,为了能够多收点钱可能会多收几个额外的乘客,这成为了一种不成文的潜规则。现在查的严,司机会让额外的乘客蹲下来,在视线上造成错觉躲过警察。还有比较过分的,竟把乘客安排在夹层里,多收了二十个乘客,这乘客的安全都不能够得到基本的保障了。为了生命安全,最好还是乘坐正规的大巴,对于这种超载的私人大巴还是远离比较好,珍爱生命人人有责。
为了谋生大家也都不容易,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为了利益不择手段不遵守规则的行为其实是十分危险的,规则的制定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是为了公民的安全。大巴车限制乘客人数,运货车限制载重量和高度,都是出于安全考虑的结果。大巴乘客数过多就是超载,超载让大巴车可能承受不住这样的重量而导致转弯的时候出现危险,超载的行为可能会造成翻车、车祸等严重的后果。运货车为什么要限制载重量和高度,过高了就很容易翻车,具体的原理笔者并不是很清楚,但规则的制定一定是有理由的。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也没有没缘没故的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