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工作表现不佳为何试用期内不提,而直到员工询问为何未按劳动合同约定给予转正工资时才搬出这个理由,显然错过了单位主张权利的时间;经济形势变化,职位撤销,需要调整岗位,与试用期员工表现也没有任何关系,这和给予转正工资也没有关系。
是一种很无奈很心酸的体验,因为明明自己的试用期的时候已经很努力做事了还不让我转正,然后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会让人感觉到一种委屈的感受,所以希望以后试用期结束,不要不让转正吧。。
领导一般不会无缘无故拖你,把你撵走了他还得费心费神再招一个,你还是看看自己是不是哪里做的有问题吧。也不排除领导要求太高你达不到。要是真的互相不爽,不如早点离职
建议:找老板再谈一次,如果还没有结果,就选择以下措施:1、搜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寻求法律的援助。2、离开本公司,降低你的损失!
感觉自己辛苦这么久都白费了,但是也肯定有自己的不足,先从自己出发,找出原因努力改善,总会有更好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