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十分的支持。法律上,人应当有自主决定自我生命存续与否的权利,只不过考虑到生命权的重大,法律需要严格控制行使放弃生命权利的程序,比如最重要的,放弃生命必须是出于权利人本人的真实意愿。
我本人是很支持的。很多老人到最后的时候,生命已经没有了任何质量,痛苦不堪,只是为了家人的心愿,或者是对老人的内疚或者是自己的不舍,采取各种拖延的治疗方式,只是再多经历一遍折磨。
我说不好是支持还是反对,当我的外公被病魔缠身,他紧紧握住输液管的那一刻,他想要离开,我明白他的痛苦,但还是舍不得让他离开,他在那一刻,也是舍不得的吧,但病魔真的太折磨人了。
我认为安乐死这件事,我想最重要的是死者本人的意愿吧,还有,我想面对即将死去的亲人,我们可以多读一些临终关怀的书,与他做一些亲密抚触,告诉他,我们爱他,这样,或许彼此都能够好过一些。
我一直认为,如果得了大病,发作后就没有必要治疗了。因为即便保住生命,那也是没有任何生活质量的活着。放开安乐死是一件十分有意义并且很值得去做的事情。
我觉得这是很好的做法,以优雅的方式离去,未必不是对这个世界的一种爱。我虽然支持,但是无论是在哪里,安乐死都是一个不好实施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