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关键的是这个物业公司能盈利吗?如果不能盈利,就算业主委员会成立把原有的物业公司开除了,在选一个新的物业公司,新物业公司要么服务更差,要么物业费肯定涨。如果你们小区物业每年净利润能达到百分之三十或者更多,那你们就有和物业公司谈判的筹码了。据我所知,现在好一点的物业公司都是赔钱的,物业公司运营都是地产公司贴钱的,中等的物业公司细打细算,没有其他的方面支持,就只能裁人或者涨物业费,低端的物业公司只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没有什么服务,基本上还能挣点。大家是不是感觉物业公司利润很大啊?实则不然,看不见的成本太多了!!!!!
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业主利益为出发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可受理业主的投诉问题,根据《物权法》业主委员会,享有物业管理合同解除权,如果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小区业主通过业主委员会行使自己的权利,按《物权法》规定的程序解除服务合同后,自行选择业主满意的物业公司入住管理小区。
你们以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的权利就能得到保障了吗,主任被收买了,还不如不成立好,去街道去社区根本就没有人说公道话。用我们物业公司的人领导的话说:"你们去找空两个手爪子,我们去拿两个冰棒,你说向着谁,你们找也找不成"其实也真是这么一回事,没办法😔😔😔
为了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非常必要的,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业委会成员以选举的方式产生。所以在很大程度上,会以业主利益为出发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可受理业主的投诉问题。
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若物业服务差,业主可要求物业提高服务质量,也可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出面与物业公司协商或要求更换物业公司;业主还可向当地物业办投诉,还可以通过提起诉讼解决。
所以强烈要求政府机关取消物业公司,;还归于社区居委会管理,有业主委员会也没有用的,现在这个社会物业公司大事化小托关系,业主也没办法的,所以才会产生矛盾、甚至危害社会,激化矛盾纠纷!应该取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