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创公司,项目组人少,一个项目也就三四个人的事情。拿到项目就开始开会,两个小时确定出基本方案和流程,至少要有PLAN A,PLAN B 和PLAN C,第二天甚至当天下午就落地执行。这就是我的队友,渐渐地我也明白,这个强调效率和比拼速度,甚至很可能朝不保夕的行业里,只有每个人都倾尽全力工作,才能让公司的胜率稍微大一点。
我同事兜兜是前某日报的编辑,后来跳出来做互联网,平日里我们开始上班的时候,她已经谈好一两个项目,回到公司了。最晚下班的一定是她,常常在半夜两三点在群里问进度,那时候她才回到家。有这么一个工作这么上进的同事,我觉得自己越来越佩服她了。
老笛是我的同事,老笛是国内排名前二的某高校研究生,毕业之后考了公务员,进了体制内,一年半之后,辞职,开始做UI。老笛是公司公认的加班狂魔,如果老板允许,他一定会住在公司的。有这么一个支持我工作的好同事,我觉得是我的幸运。
我拿出一个想了半天才勉强完整的方案出来,会在五分钟内被同事们拿出的六七个想法吊打。他们会告诉我哪里没考虑仔细,哪里可以改善,有的地方可以再有点新的想法。虽然常常加班,但对于我来讲,每天都在野蛮生长,就是最大的收获。
在一个每个人都自带鸡血的团队里工作,有这样一群好好工作的队友,从来都不会觉得别人眼里的辛苦和努力是多励志的事情。说的好听一点是因为热爱,说的接地气一点,老子就是喜欢事情办完的那种成就感,并为之着迷。
前段时间谈了一个大项目,但我觉得团队能力有限,做不了这么大的项目,想放弃。身边的这群同事们一个劲儿的劝我,最后接了项目,同事们加班加点终于完成了项目,作为老板,我很感谢他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