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捡到一箱钱的事,我爸做过。那一年,他捡到过整整一皮包钱。我们都还小,家里比较困难,还在穿打补丁的衣服。在家等他吃饭,他过了很久才回来。说是在路边等失主了。后来一个男的来找,他问了一下情况,就把皮包还给那人了。我们几个孩子听罢一片惊呼,觉得太可惜了,问他有没有酬谢,我爸说没有。我们几个小孩义愤填膺,说不应该还给他。爸爸说,记住,当捡到贵重物品或者很多钱的时候,一定要设法还给失主,因为这都是做大事要用的钱,或者看病用的救命钱。弄丢了,人家会急死,会出大事,甚至人命的!最近才知道捡到这么多钱不还涉嫌违法。感谢父亲给我们的教育。
我们小时候有过这样一首耳熟能详的儿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地对他说,叔叔,再见!这首歌教导中国儿童拾金不昧的好品德。老师也教导说,捡到了钱要交给警察。我们小时候捡到了钱通常会有几种结果:一是交给老师或警察,受到了表扬,幸运者还能被广播一下;二是做好事不留名,钱上交后从此再无音信,谁也不知道最后钱的下落;三是跟谁也不说,偷偷把它花掉。我虽然没有捡到过重金只捡过小钱,但这三种情况好像都遇到过。如果一次捡到很多钱,那最好还是报警,让警察来处理吧。
一定要问一问周围的人是不是丢钱了,如果有人承认,你就给人家,毕竟没有人会因为这点小钱就说谎的,但是会让你十分的开心,让你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同时虽然没多少钱,也会让周围的人对你刮目相看,认为你的人品很好。不是自己的钱一定不能要,及时的还给丢钱的人,不然人家会着急的。
一瞬间肯定是有种自己发财了的感觉,这是感性意识,我觉得应该每个人都会有这种感觉。之后心中的理智和道德告诉我我不该拿这笔钱。然后理智和欲望开始打架,于是我开始考虑各种利害关系,到底是拿还是不拿。最后,还是道德和理智战胜了欲望,我把这笔钱交给了警察叔叔。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 捡到东西属于不当得利,拒不归还是违法行为。捡到大额金钱时候,第一想到的是失主比我们捡到钱的更着急。首先我们要报案,寻求警察帮忙,通过公安系统的传输寻找失主。在原地等待失主。
交给警察或者等到失主前来认领,说不定就是人家的救命钱,急需用的钱,你占为己有,不是很不道德的一件事嘛。再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貌似像捡了个大便宜,把这不义之财据为己用,用之也有愧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