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规定官方说是为了减少交通事故,但问题是这个说法其实就是一个悖论,开车的都知道即使地上有个坑或者是有小动物有纸箱只要司机能看到都会让过,更何况是人,出交通事故的不是车失控让不过了就是没有看到,既然车失控和没有看到是让不过行人的,那你让这种情况的车辆去礼让有什么意义,能够礼让的车辆即使没有这规定也不会撞到行人的,还有这种规定在逻辑上也有问题,我今天开车在两三百米外就看到一男一女抱着孩子,站在道边,我觉得他们可能要过马路,我前面旁边都没车,我松了油门,慢慢溜过去,怎么也有五六秒时间吧,他们没过马路,我快到斑马线了只有七公里时速了,他们以为我要停了他们开始过马路了,那我开车的正常人逻辑是你们六七秒马路空着都不过,那就是不准备过马路呗,那我就要踩油门过了,我踩油门了他们动了,这规定逻辑混不混乱,如果要做到逻辑不混乱,双方不误会,就是在两三百米外他们看我一眼,我就要停下,要不然我只要车在动他们就不过,可能会有人说那你到人行道就停下来,这又回到那个问题上了,到底站在道边的人是不是要过马路让司机怎么判断,我去过很多发达国家,也没有发现他们在道边有人的情况下就刹停的,一般都是行人已经在斑马线中间了车辆会刹停或绕过
交通部门制定的交通规则,标识牌,要让司机一看就懂就明白不要让司机去猜,这样会让行驶中车辆的驾驶员分心造成交通事故。
凭什么礼让行人,每个邦马线都要停,那他Ⅹ的装红绿灯啊,这样才服人心!说白了,就是政府想搞老百姓的票子
设置红绿灯最好。否则都要互相猜对方。而且行人过马路最好扎堆过,否则有的地方车就不要走了。
纽曲的法规容易形成纽曲的人性,希望别为了罚款将人性纽曲。
让行就已经不错了,没必要敬礼了,毕竟谁也不欠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