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几天和一个女性网友聊天的时候,也说到了这个问题,她前夫有家庭暴力倾向,她们离婚是因为她前夫的婚内出轨,目前已经分开一年多了,她前夫依然纠缠她,甚至到她工作的地方骚扰她,也当众打过她,我问她为何不拿起法律的手段来为自己保护,她说,有些事我们外人很难理解,毕竟还有个儿子,在我看来,她们虽然有个孩子,但目前已经分手,还骚扰并且动手打人,也恐吓,这就不是简简单单的家庭暴力问题了。而是有刑事犯罪的倾向了。
为了孩子吧?还有本来就就是敢爱不敢恨的人,如果真的能狠下心来。或许大多也不会出现家暴了,人都是惯出来的,男人家暴是惯出来的,女人受家暴也是一次次的心软也是惯出啦的。我想表达什么?语无伦次。但相信我,我特别没出息的经历过。
家庭观念和个人情感,不希望就此夫妻离散,家庭破裂,抱着一丝对方会悔改的希望。其实最主要的是有法可依,有相应的惩罚,对施暴者必须要惩治,才能让他们收敛。
公开了也没什么用,谁来管呢?没有致死致残,公安机关也不会立案,妇联,街道最多就是调解,作用不大,说完了搞不好回头打的更狠,主要是缺乏相关法律保障。
受害者很多时候不公开或者离不开都是因为考虑孩子。当家庭中男性在经济上占绝对的主导地位时,他的“你离开我,我就让你再也见不到孩子”的威胁是很有分量的。
更多的是自己没有能力独自抚养孩子,又舍不得放下孩子,才会在纠结中忍受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