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用在我和他的身上最合适,一次公司联谊会,我踩了他的鞋子,抬头道歉,一眼就一眼,我们都无法移开各自的眼光,当时的我是别人的未婚妻,他是孩子的爸爸,现在已经10 年了,彼此问候着对方,想念着对方,可是我们没办法,也不能牵手,甜蜜并痛苦着,也许是命中注定。
也许婆婆和那个很好的叔叔比较适合这句话吧,15岁的相见,50年的牵挂,彼此默默关注对方,理解对方,委屈着自己,心疼那么好的叔叔,一辈子孤孤单单,我崇拜这样的爱情,但没勇气这样做。
嗯,用现在的话的解释就是,只因在人群中看了你一眼,再也无法忘掉你的容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从此我开始孤单的思念,一句歌词比喻最恰当。
一旦喜欢上什么东西,就一辈子不能放下。比如,看了《上海滩》中的周润发,就一辈子喜欢周润发和他的电影,真是“一识周郎误终身”啊
我的理解是,在人群中见你那一眼,就已经是我今生认定的人,哪怕天涯海角,只认你一人,爱的彻底,爱的纯粹。
个人理解,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就是那一眼,最初的那一眼,此生不再改变,哪怕艰难险阻,心在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