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过一次辞退的经历,也是我到现在的唯一一次。试用期第二个月。我在一家做劳务派遣的公司当会计。辞退的原因是我的购物卡发票后面用铅笔记录了这张发票是送给谁的。因为我除了做账,我还要帮老板记录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但是我在做凭证的时候,忘了把发票后面的铅笔字擦掉了。就为了这个事情,我被开除了。嗯,我连辞退都不愿意写,我直接写开除。这样更贴切。丢不丢人呢?有点丢人,但是又不觉得难过。丢人是因为,老板把我说的一无是处。不难过是因为,试用期不爽拍拍屁股就能走。那段时间我出现了一个认知混乱。整个劳务派遣公司就是靠给这个送礼给那个送礼才拿到的生意。
不丢人,关键是什么原因被辞退的。这个世界的人千奇百怪,公司也千奇百怪,辞退的理由也千奇百怪,所以真的要就事论事。如果自己已经努力,但是还是失败,那确实是没有办法改变的事,毕竟你已经努力,难道人类可以完成自己努力了也达不到的目标吗?那你看不上清华北大也需要感到惭愧了。如果自己没努力,工作吊儿郎当不好好做,那真的要好好反省。如果是公司或者老板的问题,也完全没必要惭愧。毕竟在一个坏公司或者坏老板底下做事,浪费时间和青春,还不如早点离开呢!
丢人谈不上,但说明八字不合。试用期其实就是给用人单位和员工一个时期的磨合机会,避免面试的时候双方都看走眼,用人单位认为这人行,员工也觉得这个单位不错,但开始工作之后,有一方发现合不来,试用期期间可以没什么麻烦地解约。这么多年在各种公司,我见过几个同事试用期被辞退,听说了江湖上各种试用期被辞退额例子,也亲自决定让一些曾经的同事不过试用期,这些同事大部分都不是工作技能不行,而是技能之外的一些特性不满足需要。
我进去后各种不适应,仓库连进出都不记账,各部门各做各,进去了一直感冒发烧,干了十五天,老板因为两个月之前下的订单当时没有采购相对应的材料说我不行,当天收拾东西走人,没有遗憾,这种看缘份的,合得来就做合不来就算
我觉得不会,因为在试用期的时候本来我们就是没有大概率能够留下来的,被辞退也不是很丢人的事情,我们以后可以再继续改进我们自己。
在试用期被辞退说明自己真的不适合这份工作吧,不能很好地完成分配的工作,确实有一点丢人,感觉看到了希望,又一下子回到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