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天哪,怎么会有这么奇葩的想法,我在公司上班,只是做的分内的事情,而公司按照劳务合同支付我工资,我又不是卖给公司了,为什么我的时间要被工作给买断呢。
这个题我觉得问的比较有争议一些。如果是正常的上班儿时间的话,这句话是没毛病的。如果是午休时间或者是自由时间的话,这句话绝对会引起员工的反感的。
这样的公司有点自大了,现在的工作时间大多不是太固定的,有的时候加班是常事(就像下班以后处理工作),所以这句话有点武断了!
我要发表一下个人看法了,不喜勿喷,如果一个公司连员工休息时间都占用的话,是不是很不人性?员工不需要休息的么?
我认为这个是很可以的,很合理的。我付你工资,你就要为我办事情啊。当然,你上班儿的时间就要去工作。
这样的公司,太自以为是了吧?上班时间,我应该遵守公司制度,但午休属于自由时间,我想干嘛就干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