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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侠与草包
少侠从小的梦想就是当一名大侠。
但是他很普通。
他没有出生于名门正派的爹妈,他爹妈也没有为奸人所杀,至今仍在家乡务农,农闲时候还会出去揽点木匠活,提溜着他的耳朵叫他一齐画墨线。
他自己也不曾拜个正经门派,更加没有过“吞吃可让人百毒不侵的蟾蜍”、“坠下山崖使得困在山洞里的恶人传他一身武功”这样的奇遇,平平顺顺地务着农、画着墨线长大。
他只是有把三两钱的铁剑——自己买的,以及一些拳脚——亭长教的。
其实除了他自己管自己叫少侠,其他人一般都认为他会成为下一任亭长。
可是怎么说呢,他跟所有年轻人一样,心怀理想,觉得有伟大的命运在小村庄外等着他,会让他名扬天下。于是就不顾任何人的阻拦,风风火火地上路了。
少侠很快就发现,他可能成不了大侠。
原因说来也俗气:他穷。
在他稚嫩的心中,“钱”跟“侠”是不相干的,甚至是对立的。“侠”这么高尚的东西,怎么好沾了铜臭!唯一跟“钱”有关的侠客之道,就应该是劫富济贫。
可是,武林中就是有那么一条奇怪的准则:为侠者,至少得有匹马。
想当侠客的人实在太多了!乡间的混混仗着年富力强欺男霸女也自称侠,乞丐拉帮结伙上街偷抢还打个丐帮的旗号,可耻!武林正道因此设置准入标准,由十三届武林四中全会通过。
有马,代表着闯荡江湖的机动性;有马,也代表着一个侠客维持其最低生活标准的财力;马甚至比剑来得更有意义——因为剑可以继承,马却要经常更换。一旦这个标准实施下去,侠客也等同于骑士,与国际接轨了。
总的来说,侠客的马,和现代的车一样重要。
但是马很贵,跟现代的车一样贵。
少侠感到绝望。
不过他有一个富裕的好友,争着抢着要对他施以援手。
那位挚友是真正出生于武林世家的大少爷——他的爹妈为奸人所杀,他被丢下了悬崖,被困在山洞里的恶人传授一身武功,又吞吃了可让人百毒不侵的蟾蜍,最后被武林盟主带回了武当悉心养育。
再也没有比他出生更好的侠客了!
但他是个废物,对武艺一窍不通。
他的内力只用来跳下水塘炸鱼,他的不死体质也被神医用来尝百草。他甫一下山就被少侠打得落花流水,然后便双眼冒光地称赞少侠是“旷古烁今”的侠客,要与他结为莫逆。
但少侠是看不起他的。
睬都不要睬。
“太弱。”少侠气愤地想,“没有天理。”
这样一个人,竟然占取了大侠的完美人设,自己却什么都没有,少侠感到了命运的捉弄。
而他占取了大侠的完美人设,竟然还做了个草包!暴殄天物!
他若是个强大的对手,而不是成天围着自己打转还洗手作羹汤,少侠反倒要更加尊重他一些。
骄傲的人就是这样。谁喜欢他,他反倒要看不起;然而强者要他的命,他却要站起来为强者鼓掌了。
少侠严词拒绝了草包要送他宝马的意图,有一天,赤着脚在林中行走。他突然望见山道上有一匹白马。它的皮相是那么好,油光锃亮,没有一根杂毛。它又是如此地矫健,皮毛下的肌肉结实漂亮。它立在那里,周围一个人都没有。
少侠的心蠢蠢欲动。他突然觉得自己一生当中可算是遇到一桩好事情了。
“诶呀,谁的好马,孤零零被丢在这里了?”草包天真地发问,不知道自己的不识相让少侠蹙了蹙眉头。
少侠:“大概是无主的马。”
草包:“怎么会呢?它背上分明是有鞍鞯,头上也笼着辔头,有主。”
少侠:“以前有主,现在没有了。”
草包:“为什么呢?”
少侠:“死了。没死不会把这么好的马丢在这里。”他随口编了一个侠客遭人埋伏的长篇故事,让草包接下来的时候都在纠结:到底是哪个仇家实施了犯罪,还是说真正的凶手,其实是侠客那红杏出墙的夫人?!
少侠编了半天,太阳也落山了,山道上始终无人认领这匹好马。少侠松了口气,上前解开了缰绳:“我们将它带回去吧。我们人类既然驯化了马,就要对马负起责任,不要让它成为流浪马。”
草包固执道:“万一主人只是上山砍柴去了呢?不告自取,有违仁义。”
少侠简直忍不住要打趴他、将他的脸踩进黄土堆里碾一碾,叫他多事!叫他多事!
但他维持着表面上的沉静如水:“那也不能让一匹马在外面单独过夜,遇到别的马怎么办呢?”
草包仔细瞅瞅:“它是公马。”
少侠:“……”
少侠:“那我们留个信,主人如果回来了,让他来找我们。”
草包这才喜笑颜开:“好好好。”
少侠大字不识一个,好友于是自告奋勇在树上刻下了他们的联系方式。两人牵马回了城中,破天荒地一齐住进了客栈。从前少侠是不住客栈的,他没钱,也不想承草包的情。受自己看不起的人的照料,会叫他自尊心受挫。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拥有了一匹马。
一匹好马。
他仿佛看到自己的锦绣前程在雪白的马蹄下铺展开去,全天下都赞颂着他的名。
他温柔地抚摸着马的鬃毛,与它贴着额头:“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当夜,少侠回到山道上,把草包刻在树上的联系方式破坏得一干二净。哪怕主人回来,他也绝对追查不到他们的影踪。
这匹马彻底是他的了。
正当两个年轻人打算“春风得意马蹄急”时,各路侠客却找上门来,纷纷向他们挑战。
少侠以为,这是自己跻身侠客的证明,恭恭敬敬地与他们比武,并且将他们统统打败。
他实在是个天才!虽然他的武技没有“飞花弄雪”、“临水照渊”、“流雪回风”、“月满盈天”等等好听又与景色描写有强烈联系的名字,只是单纯地叫做“刺”、“劈”、“斩”、“这样斩”,也不能抹杀那些武技居有强烈杀伤性的事实。
从前少侠只是隐隐约约“I have a dream”,如今他梦想成真,不禁睥睨天下。草包夸赞他道:“下一任武林盟主非你莫属了!”他竟也大言不惭地点点头,丝毫不谦让几句。
草包脸上很快愁云密布:“可是,为什么这些侠客都找你拼命呢?”
少侠:“想打败我,名扬四海吧。”
草包:“你初出茅庐,名声不显,哪有人会前仆后继朝后辈出手呢?还是刀刀毙命的架势。”
少侠也隐隐不安,但是人生好不容易走上了正轨、享受着胜利,他是不愿意承认这其中也许有什么地方不对的,多少觉得草包晦气。
过不了多久,草包那名门正派的师傅手提名剑,打上门来:“兔崽子,你给我回来!谁叫你和那种魔头混在一起的!”
“魔头?!”草包摸不着头脑,指指少侠,“师傅你是说信白么?不不不他不是的,他是我刚刚结交的朋友……”
“他分明是魔教教主!”师傅痛心疾首道,“你看他骑的马!”
两人对视一眼,眼里惊涛骇浪。
“你拨开马耳朵看看,上头有角!马肚子下面还有四片鳞!据说那根本不是马,而是龙种,全天下只有一匹!”
少侠伸手摸耳朵,草包俯身看马肚,果真如此。
“这就是魔教教主的’照夜龙驹’!”师傅一跺脚,“你快回来!”
少侠脸色雪白:“这马是山路上捡的。”
围住他们的武林正道个个脸上都是“你当我们傻啊”。
师傅冷笑一声:“教主不用谦虚,除了教主大人,老生还真想不到中原武林还能有什么少侠来一个打一个、来两个打一双了!——你个小兔崽子还站在他身边做什么,过来啊!”
“他不是!”草包急的都快要哭出来了,“不能只认马,不认人啊!”
“魔教教主的面容从未有人得见,但天底下除了他骑龙驹,还有谁?”
眼见众人拔出剑来,师傅亦是杀气腾腾,草包突然跃上了他的马:“快跑跑跑!”
少侠还没反应过来,他就一夹马腹,照夜龙驹跳腾决荡地跑走了。
“你敢跑!为师就将你逐出师门!”他师傅在背后气急败坏地跺脚,像个撒泼的小孩。
然而龙驹跑起来谁也追不上。
少侠和草包很快就得意不起来了。
武林中人要围剿他们,因为少侠是魔教教主;
魔教中人也要围剿他们,因为他们知道少侠不是魔教教主。
他们认定少侠一定是杀了教主才抢了这匹“照夜龙驹”,不论草包呐喊多少次:“杀你们教主的明明是他红杏出墙的夫人!”都没用。
武林正道和魔教中人也不交换情报,见面就捉对厮杀,让少侠和草包始终受着两面夹击,冤如窦娥。
然而更糟糕的还在后头:没过多久,群龙无首的魔教被铲除,没有人再能证明少侠不是魔头了!江湖上只留下悬赏少侠性命的檄文。
少侠很快就对这种东躲西藏的生活感到绝望。
少侠与他道:“你回去吧!你师傅很快就会原谅你。”草包离了他的名门正派,跟他一样穷成了个乞丐。
草包:“我不!我走了你怎么办?”
少侠心想你在也没半点屁用啊,随意地拍拍裤子:“我也回家了。我们老家可偏僻,远离江湖,没有人会再见到我——你回去可以说你有心悔改,把我给杀了,随便你。”
草包是个很温顺的年轻人,这时候却大为光火:“你怎么这样?”
少侠被他吓了一跳,继而不高兴道:“什么怎么这样?”
草包:“只是被人冤枉了一下子,就要回老家种田?你对得起你一身的武艺、想要做武林盟主的雄心么?”
少侠切了一声:“你都对不起多少逆天设定了,还有心思数落我。我只是被人冤枉一下子么?我最想混的快意江湖全把我当恶人了!我敬仰的人、我想亲近的人统统要杀我!我恨死了!没有黑化就已经要去庙里烧香拜佛,你还想我怎么办?——都是这匹马!”少侠恨恨踹了脚名驹。
以为遇见它是自己一辈子最大的幸运,谁知道是一辈子最大的倒霉。当初没有牵回来这匹马,或者没有回去抹掉草包刻下的联系方式,叫魔教教主追来一战,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但可惜一步错步步错,没有如果。
草包:“可我知道你是被冤枉的呀!我是第一个,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
少侠:“你算什么?!你只是个草包,说的话一文不名。”
少侠牵着白马走了。
少侠既已打算放弃他的江湖,便想要卖马。
可以想见,照夜龙驹会被关进磨坊里拉磨,还不如现在卖了换钱。
有买家千里迢迢找上了门。
少侠:“这可是魔教教主的马,你不怕领了个大麻烦?”
那人笑道:“大家都知道魔教教主是你,照夜龙驹易主,也只会当我杀了你。”
少侠:“也成。你打算给多少?”
那人说自己没有多少银两,但可以帮他个大忙。
少侠:“什么忙?”
那人神秘道:“换脸。”
原来那人是从高句丽来的神医,有本事从骨骼动刀,彻底改变一个人的容貌:“这样一来,你就可以彻底摆脱过去,以一种全新的身份开始,谁都不会认出你的。”
少侠被说动了。
反正“信白”这个名字臭名昭著,他毫无留恋,改头换面重新来过就重新来过吧。
然而就在神医要给他动刀的那天,他突然听闻,草包回去他的名门正派,当着所有人的面,自刎了。
草包持剑抵着脖子道:“我敢以人头担保他不是教主,你们敢以人头担保他是么?”
武林哗然。
少侠骑着照夜龙驹杀上了山。
其实也没有人拦他。草包敢用性命相搏,而其他人却没有这个勇气——何必呢?又不干他们的事。
草包死了,这证明了他的话是真的,不再有嘲讽,也不再有质疑,少侠的污名就被草包的血洗去了。
少侠心里咬牙切齿地恨。
他想:这个人怎么就那么犟!
见着人武功好,死皮赖脸地跟着,说什么要守着他名动江湖;
路遇白马时说的“不告自取,有违仁义”言犹在耳,在树上刻字的时候亦是剑指如刀;
面对泼天盖地的污他清白,他毅然决然与师门决裂,陪着他在外面流亡。
就算自己都放弃了他还要以命相拼,到最后一头撞死在南山上,还他清白。
他想为什么啊,这个人,为什么啊!连他自己都已经不在乎这盆污水了。他打算放弃,换一张脸再出一次茅庐。“信白”这个名字会被彻底埋葬,所以他都不在乎这个武林将“信白”当做“侠”,还是当做“魔教妖人”!
可草包为什么啊!他只是一个草包啊!
少侠咬牙切齿地恨着,在疾驰的照夜白驹上流下泪来。
他推开了古旧的山门,迎着众侠客不闪不退、昂昂藏藏,迈了进去。所有人都或敬畏或愧疚,仿佛低他一头,这是他曾经梦寐以求、做梦都想的事,但是他突然之间也没有那么在乎了。
因为这个武林中最相信他是个“侠”的人,已经不在了。
甚至临死之前,认为他是个胆小鬼。
“信白……?”背后突然传来熟悉的声调。
少侠猛地转身,仿佛要用眼神锁住眼前人:“你……你还活着?”他捏着草包的肩膀,几乎要将他拆了。
“是啊!”草包意外道,“你以为我死了么?”
“我听说你……你……抹了脖子。”少侠垂下了眼。
“对!喷了好多血!好在我内力深厚,就是现在还有点晕。”草包指了指脖子上缠的纱布,凑近了与他耳语,“不这样他们真的不听我的话。”
“值么?为我……”他想到自己对草包并不亲善。
“我也不是为你,我就是看不过眼他们胡说八道,坏了侠义。”草包说得随意。
少侠咬了咬牙,与他道:“其实……那匹马,是我偷的!我把你刻在树上的字……毁了。”他有急切的愿望,要在草包面前做个堂堂正正的侠客,因此吞吞吐吐道出了实情。
草包惊讶地望着他。
“骂我一顿吧!”少侠在心中呐喊着,“我会跪下来朝你认错的!之后我们就和好。”
然而眼前人突然噗嗤笑出了声。
草包附在他耳边道:“其实那匹马是我偷的才对——我在树上刻的是鬼画符。”
信白突然羞红了脸:“你、你做这种事!你不是顶看不惯做人不规矩?”
草包:“你不受我的马,我总得找个办法帮你,我还在树下留了些银两,教主不亏的。”
“……为什么?”
草包:“你是我见过最好的侠客了!你一定要出人头地,不然可惜。”
信白笑着勾住了他的脖子:“不,你才是大侠。”
两个少年勾肩搭背地走了。
从此看尽长安花。
-END-
盛世鬼
他在集市中见着一个丰神俊朗的年轻男子,不由心生好感,不自觉地便频频回头看他。那年轻男子也向他看来,忽而嘴角带笑,便转了头要逆着人潮过来。
他觉得心头微微一颤,像是怔然,却又有些忐忑起来。那男子朝他走来,一刹那,却越过了他,往后走去。他回头看,见男子向着灯火下的一个罗裳女子走去。小女儿含羞带怯,执着罗帕半掩了脸。那男子在女子面前立定,却也面红耳赤,口中呐呐。
他觉得心中怅然,便回了头不再看,又依着人流往前走去。到了河边,又见桥头坐着一个黝黑精壮的农家青年,挑了一担竹篾,扎着竹鸟竹狗来卖。他在那青年身边蹲了,见那男子生得粗犷,手指编织却是伶俐非常,那些扎好的竹编物件,一会儿便被小孩子们缠着长辈取铜钱买了。他看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开口道:“这位大哥。”那汉子却恍若未闻,手下不停,并不抬头看他。他等了一会儿,忍不住便伸手在汉子肩头拍了拍。许是力道太轻,那汉子仍是未觉一般。
他于是觉得自己无趣的很,便起身郁郁地走了。那河边正有一艘画舫停着,即刻便要离岸,他信步上了画舫,走进舱内。那舱内只有一名年轻公子,对着一桌美酒佳肴独坐着,望着窗外河面花灯,似是十分愁闷。他在那年轻公子对面坐了,自觉似是有些无礼;又看这公子眉间忧愁,便想出言询问安慰,却不知如何开口,只盼那公子能先看到自己,挑起这话头来。那年轻公子看了一会儿河上信灯,深深叹了一口气,便起了身从他身边踱过,竟是看也不看他,径自往舱外船头去了。
他垂着头,心中恻恻,心道自己果然太失礼数,唐突了他人。留下的一桌美酒佳肴,皆是他从未见过的美味,他却竟提不起丝毫兴致。待到画舫靠了岸,便出舱走到岸上去。
他又随着人流往高处走去。越往高的地方,人倒是越多起来。不知不觉便走到一间顶高大顶辉煌的大殿前。他入了殿,一眼见殿正中央聚着三五人,皆在吃些吃食并聊天。他见那几人吃的不过是平常果品、烧鸡蒸鱼,一时腹中却如擂鼓般,不由便走上前去。
那几人见他走进,都拍手笑道:“正说着,这里又来一个。”他心中知晓这些人并未与先前人一般装作不见他,心中便有些欣喜。那其中一个已经上来,拉着他袖子,将一捧糕点放到他手中,道:“你初来乍到,先用些糕点垫垫肚子。”又朝另几人笑骂道:“你们这些吃货,自己也吃不完这许多,还不快些分点出来。”
另几人便笑着将手中吃食都分他些许。他便慢慢吃了些,听先前那人又道:“吃完我们再分些衣裳财物与你。如今天下太平昌盛,不说那有家
她啊,没有彻底消逝,她仍存在于宇宙中――以原子的形态,她是诸神之王,是正义的象征,正义秩序的守护者。即将陨落的前一刻,她说:“我反而想看看,你们怎么,把我的正义摧毁。”
她是拥有三万年寿命的高阶审判天使,她的伟大传说在宇宙间被各个文明传颂,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为信念而战。
即使她也曾认为正义是个残酷的玩意,但面对怀中即将失去的战友时,她向她也向自己发出承诺:“谢谢你,我会坚持到底。”接着,便哽咽无声……为了维护身为王的威严,和战士们的士气,她甚至不能因悲伤而落下眼泪。
为了守护宇宙间无数文明的发展进程与秩序,她和她的同胞们,同她一样勇敢的战斗天使们,与邪恶与黑暗斗争,无畏牺牲,前赴后继。
她爱着世间万物,爱着已知宇宙的一切,守护着一切。即便不被理解,即便早已疲惫,也从未放弃过身为诸神之王的责任,或者说,身为天使之王的义务。她说:“在技术与学术方面,天使不能有丝毫落后。”是的,她是独一无二的王。
她也曾在年轻时被无耻的男人所伤,被自己的下属所叛,被自己的亲妹妹背后捅刀,被无数不理解者称为独裁者。她几近孤独的行走在王者的道路上,坚决,坚定,坚韧,坚毅。同时代表着已知宇宙的最高智慧,和已知宇宙的最强战力。
最终她被死神卡尔的大时钟吞噬,与被太阳神引爆的翡翠星共同化为宇宙间的物质,以另一种方式存在于已知宇宙。这一幕,成为她的传说的落幕。
观看这一幕的我,震惊、愤恨、不甘、哀怨、惋惜、无奈……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
不过,我坚信,神圣凯莎终会归来!无论三亿年,还是或早或晚,我们愿意等!
我们也相信,无论是天使彦,还是艾妮·熙德,都会接过你手中的旗帜,成为你期待的新王的。
我愿意为你宣读誓言:我愿意成为凯莎的守护天使,爱她所爱,思她所思,为她承担伤痛,度过苦难,无论贫寒或富贵,无论卑贱或高贵,无论身处乱世,还是神所不顾,我愿为她拔剑而战!为她收起翅膀,不离不弃,直至永远!
虽然你们作为神拥有永恒的寿命,但我仍愿付出我这短暂的生命去陪伴你!爱是一种宇宙意志,你也曾说过:“真爱,必将永恒。”
还记得吗?
――致敬凯莎,以及雄兵连所有为爱而战的神和超级战士们。
乔知晓和周彧是青梅竹马,从幼儿园到高中都是一所学校,到大学也都是对面。所有人都觉他们是天生的恋人,乔知晓周彧,小乔周瑜,他们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毕业后他们同居了,乔知晓喜欢一家店的蛋糕,但那家很远,而且很难买,要早起然后花半个小时车程才能买到,周彧基本上每天都去那家店买蛋糕,因为他的宝贝儿喜欢啊。周彧身子骨弱,经常要喝中药,乔知晓不喜欢中药味,周彧就躲起来喝不让乔知晓闻到,喝完了还要等嘴里味道没了才出来。周彧嘴巴挑,而且不好好吃饭,乔知晓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硬生生逼成了大厨, 每天变着法给周彧做菜吃。周彧过生日,乔知晓织了一件毛衣给他,为了他那件毛衣,乔知晓的手不知道被织衣服的针刺多少下,被妈妈嫌弃了多少次......可是生活不只是甜蜜还有柴米油盐酱醋茶,时间久了他们开始烦躁,开始抱怨,他们吵架了,什么时候他们也天真的说他们永远不吵架。后来他们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他们都有点累了。又后来周彧公司派他去外省的分公司2年,他对她说:“等我回来我们就结婚。”他们开始了异地恋,她有时候会坐火车去看他,也会发信息给他让他好好吃饭,一天几个电话,可不知道什么时候从一天一个电话到一星期一个电话到一个月一个电话再到没有电话。他们分手了但又没有。10年过去了,乔知晓在同学聚会上看到了周彧,她刚刚结束一段失败婚姻,她看到他手里抱着的小娃娃奶里奶气的喊他爸爸,有点心酸,她以为她会为他洗手作羹汤,和他相濡以沫一辈子的,看来是不可能了,笑笑,然后起身离开了。周彧看到她离开,也有点难过,他也曾以为他会娶她然后人生百态执子手,百年黄土共一室。如果问乔知晓此生最大的遗憾是什么,那就是没有嫁给周彧为妻。如果问周彧此生最恨的事那么一定是没有娶乔知晓为妻。故事是自己想的,灵感来源于宋冬野的平淡生活里的刺,敝人文笔不好,第一次写请多见谅,愿你云海众生寻得她,相濡白头同生死。人生百态执子手,百年黄土共一室。
女孩在病床上,眼睛微微睁开,没过几秒,她的眼睛,便永久的闭上了......
周围传来一阵哭声,女孩死了。
但是女孩的灵魂从她的身体里出来了,她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面前有两个人,黑无常和白无常。
黑无常说:“我可以让你忘掉一切,转世轮回。”
白无常说:“我可以让你魂飞魄散,但是我能容你三天时光,再去看看你的亲人朋友,回来再做选择。”
女孩说:“我想再看看他们。”
白无常应下女孩,把她送回了人间。
女孩来到的第一个地方,是她经常去的酒吧。只见,酒吧老板还像往常一样,热情的接待着客人,仿佛已经忘了女孩。
女孩想:老板毕竟也不是多亲近的人,只是把我当一个常客,没有多在意我,没事没事。
下一个地方,是在KTV。女孩看到了她的闺蜜们,在唱歌喝酒,逍遥自在。
再下一个地方,她见到了她的男朋友,身边好多女人......一点都不因为女孩的死而伤心。
接下来是在一艘轮船上,她的父母,惬意的吹着海风,品着红酒。
看到这,白无常问她:“你想好了么?”
女孩说:“我想好了,灰飞烟灭吧。”
女孩就这样,消失在了人世间。
最可惜的是,她没有多看一眼......
酒吧老板接待完顾客,喃喃地说:“她真的死了吗......唉,我也该休息休息了,明天就不干了!”原来,老板早就不想继续营业了,只是他怕女孩心情不好时没地方去。
在KTV的闺蜜们每人干了一杯,大声说道:“姐们,一路走好!”
男朋友喝醉了酒,浑浑噩噩的走到女孩的墓碑前,哭着说:“媳妇,我都这样了,你快过来管管我啊......”
女孩的父母干了红酒,准备跳海去陪自己的女儿......
如果,女孩再多看一眼,她也许就不会灰飞烟灭了......
“呵,你的声音真好听。”男孩盯着电脑笑。
“谢谢!”电脑另一头是一个女孩的声音。
站在客厅的女孩,也就是男孩的女友。她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但她并不知道,男孩已经找了小三。
没过几个月,男孩带着一个陌生的女孩来到了女友面前,他说:“我们……分手吧。”女孩呆了,她望着男孩牵着的那个女孩的大肚子,简直想流泪。
没一会,那个男孩和已经怀孕了的小三走了。
女孩终于忍不住蹲下来,哭了很久很久。
女孩觉着,男孩已经没什么可以珍惜的了,她想开了,慢步走在大街上。忽然,她看见男孩和那个“小三”在说着什么,她躲在一旁听。
“谢谢你,帮我骗过了她,没让她知道我生病的事。”男孩笑着说。“这没什么,帮自己的好弟弟是应该的。”那个女孩原来是男孩的姐姐。
女孩哭了,她很伤心。她知道,男孩一直在骗她,男孩得了一种传染病,所以一直没靠近她过。
(两天后)
“在XX市XX区,一名男子突然倒下……”女孩一看见电视上男孩的样子,什么也没顾,冲进了男孩所在的医院。
“医生……你能帮……帮我一个……个忙吗?”男孩有气无力的说。医生同意了男孩的请求,把女孩放了进来。
“呵呵,你……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男孩问。“呜呜……我知道,我知道。”
“那,你……爱我吗?”
“嗯,我爱你!”
“谢谢你,我终于可以放心的去了……”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