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务派遣公司时,在单位满10年可以转成无固定期限;但是前提用人单位不想这样做,因为转成后工资待遇都提高福利;包括退休后;这时人力资源公司和用工单位狼狈为奸根本不在乎员工的权益。打国家的擦边球;为用人单位规避风险。单位只需缴纳服务费。干的无本生意。用人单位如不想用了就推向劳务派遣。这样的做法对员工来说太不合理了!希望国家应出台好的劳务政策,让每个员工都拥有合法权益。
这些被劳务派遣的劳动者,其人事档案将由劳务派遣单位集中管理,从而降低用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在这方面投入的精力。除此之外,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在内的一系列程序工作,也将由劳务派遣单位进行操作,帮助用工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可以将精力集中在其他方面,从而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
我儿孑也是个劳务派遣工,经人介绍到西宁铁路当列车服务员,刚介绍的时候,说是能转正式工,还学校和介绍人骗走了五万五千元钱,共九个人,现在上岗了,说是有保险,啥也没有,还干的活比正式工多的去了,我认为这种劳务派遣工就是公司的劳动工具,同工不同酬,!
骗局加套路。利用求职难,单位和派遣公司榨干雇工的最后一滴血汗。实质就是架空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然普通人(没钱、没权、没后门的人)生活更悲惨,把利益全部集中到那些有编制的人或正式工身上。是制造两极分化和激化阶级矛盾帮凶。
派遣工和用工单位的职工干一样的活,不是同工同酬,待遇什么都不一样,这是完全不合理的,也是用工单位推脱各方责任的体现,既然还要交派遣公司劳务费,这也不是增加企业成本吗,坚决拥护取消劳务派遣机构,还一个公平公正的用工制度市场。
劳动法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也给企业开个“劳务派遣”的东西,这要看企业怎么利用怎么去推诿。可以肯定的是现在能够做到同工同酬,但不可能做到同福利,最基本的是“五险一金”和“五险没有一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