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是误伤,是故意。病人有病,你治好呀!为什么要用开刀攻击病人,救人就是凭本事救人,用刀就是行凶。为什么开刀前要签字,签字就是医生没把握,有把握就不用签字。西医开刀人一直在开刀,应是熟练工作,熟练工作应是特别顺手,为什么开过刀后有感染,复发,转移,还有长期吃药呢?凡是开过刀的伤口,再过几年或十几年后,遇到天气变化,刀口处为什么还会蹴着痛呢?这就是西医把人体组织破坏了,血液无法正常循环,一遇天气变化,就会痛。如果在病人内部呢?都是西医为挣钱造成,只要西医开过刀,留有后病的,都应告到法院,要求赔偿。
责任确实在医院,应该可以得到赔偿。但是建议你和医院商量解决办法,不要用激进的方式,现在医患关系很紧张也不仅仅是医院的问题,我们患者自己也要注意自己的做事方式。而且,你家人生病住院,还指望医生给你好好治病,指望护士给你好好护理,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皆大欢喜。
患者与医院之间构成医疗服务合同,医院有义务保障患者在医疗期间安全的义务,本案侵害者系医院工作人员,在侵害者实施侵害行为后,应有及时如实告知患者受伤情况的义务。
去年结石手术县医院给我做的输尿管镜取石,也没找到结石,医生骗我说是息肉,随便放了个输尿管支架,后来导致输尿管粘连肾积水感染,肾没保住,我找谁说理去?
那这医院得负责任啊,该怎么负责就怎么负责,希望每个医院都能医者仁心,每一条生命来到世上不容易,希望医院医生都能尽职尽责,世界也会多一份爱。
治好了应该,治不好就完了,治好了一万错了一个就废了。还不如庙里的一个泥胎,保佑了感激涕零,没好也无可厚非。好了一个死了一万就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