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法律中的防卫过当也许是阻碍见义勇为的最大障碍。歹徒一般都会持有凶器当你面对歹徒时候也肯定会寻找一件武器,但是当歹徒发起第一次攻击后停下来考虑如何在第二次攻击你时取胜的时候你只能静观其变而不能做出攻击,如果这个时候你攻击歹徒过重造成歹徒重伤或者死亡的肯定要承担过当的责任,因为对方会提出歹徒已经停止侵害了。我们不是侠客,无法在歹徒的凶器即将进入我们身体的瞬间制服歹徒。不知道我说的是否正确,请大家讨论。
力所能及范围,帮助他人是有必要的。不要因为这个世道变坏,自己也随波逐流。保持本心,不忘初心。有人说好人没好报,这样的心态不对的。我会努力的做一个好人,不去和世道对比,不随波逐流。至少我每做一件好事,都会开心好久;我每放弃做一件好事,脑子就会胡思乱想(混乱很久)。我想让我自己舒坦,所以我坚持路见不平一声吼
先把福州案说清楚再说,强奸未遂认定,恶意殴打女子,非法入室,二级伤残鉴定真假,敲诈勒索真假?其次才是赵宇怨案,不要以为大家傻,所有的事不说清楚,这事过不去的,我们一直关注。
会的,但行动前必须有所做为,首先收集案情,然后请法律专家定性:是否符合见义勇为的行为;请教博击专家支招:如何在不伤害坏人的情况下将其拿下;再请旁人拍摄做证视频;还要问明受害人:是否愿意在庭上如实做证……好此种种缺一不可,不然后果难料!
心中充满正义感的人才会见义勇为,处外算计个人得失之人怎么可能见义勇为?!为还是不为,是由自身的性格决定的,至于其它的理由都是扯淡,人世间有邪恶也有正义,邪恶可以有,只是希望邪恶要有分寸,不要激怒正义,一但被激怒就是自取灭亡!
见义勇为是社会文明的一种体现,应该鼓励和弘扬!政府要大力提倡,并且支持那些见义勇为者!而不是打击见义勇为者!不要让老百姓被套路!一切后果由那些坏人承担,让想见义勇为者无心理负担。那么这个国家,这个社会才有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