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平头哥的名言就是"生死看淡不服就干",路过狮子家门口也要吼几嗓子,见到豹子也敢上去抢食物,就连很多人比较惧怕的毒蛇,在"平头哥"看来也就是辣条而已,中毒了睡一觉喝点水就好了。对待一切基本就是一个"无所畏惧"的姿态,被人们认为是"世界上最无畏"的动物。
因为平头哥在比自己体型大好几倍的草原之王面前都敢夺食,即使有时候被杀死了,可是平头为了生存敢于努力敢于斗争,有多少人明明吃饱穿暖却领着国家补助,在家过着贫穷抱怨而又等着好心人投喂的日子?好日子是自己努力来的,别人给的了一时给不了一世。平头是为了生存,我们是为了生活,还有什么可抱怨不努力的?
为了目标,可以赌上一切,即使身首异处也要达到,让我感觉到我身上想做没做到的遗憾。对社会对人做出太多的妥协,我搁置下了东西,委曲求全。我在平头哥身上看到了很多我缺失的东西,当然我也知道这些妥协必不可少,但是我就是喜欢平头哥。
我喜欢它那种不服就干的性格,当然不是贬义,而是为了目标即使头破血流也不回头的性格。刚看了有位朋友的回答说平头哥皮糙肉厚的,我不赞同他的观点,平头哥的天赋并比不上那些猛兽,但是它的性格才是真正的霸王气魄。
平头哥(蜜獾)能够天下无敌。离不开他本身的资本,皮糙肉厚聪明勇敢毅力坚韧简单等,是这句话花若盛开,蝴蝶自来,做好自己最最最重要,最强大的也是自己,最大的敌人也是自己。所以这么多人喜欢。
平头哥就像一个武林高手,虽没有称霸武林的雄心,但是皇权却不能左右他的行踪。他在非洲横行无忌,非洲老大也无可奈何。喜欢平头哥的人大概是希望自己有朝一日也可以游戏人生不受老板压榨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