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在受害人遇到侵害时。见义勇为制止受侵害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家庭成员制止犯罪嫌疑人。必须掌握这个度。必须在犯罪嫌疑人犯罪进行时。如果造成犯罪嫌疑人轻微伤,轻伤,重伤,死亡,不服民事责任,不负刑事责任。国家将对见义勇为的英雄,进行褒奖,现金奖励,荣誉奖励,如果犯罪嫌疑人,停止了犯罪。对受害之人停止了侵害。正当防为应当停止。如果因为愤怒,犯罪嫌疑人在停止侵害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人身攻击。包括对犯罪嫌疑人。造成轻微伤。轻伤。重伤。致死。即要负民事责任。也要负刑事责任。按照国家的法律。该怎么判刑就这么判刑?这叫泄私愤。法律就是法律。任何人不能触犯法律的底线。触犯了法律的底线。要受到国家的严厉制裁。
对实施侵害的人,被侵害人只有忍受或反抗两种选择,报警是有时间的前题,没时间报警就只有雷霆一击,如果一击不中成为缠斗你就悲情了,痕迹学会计量出你那一个反抗动作是防卫过当,这中间学问大了去了,自己去体会这变数吧,也人治与法治的分水岭。所以犯罪分子也在专研犯罪的动作,但是,法律只看结果,不看原因,如果有一天法律注意因果了,是不是更合理呢?这就变成了案例执法,也就是大陆法系与海详法系了。也许公知们等的就是这样的结果。你会说,不就是雷霆一击吗?是的,就是雷霆一击,对侵略者,要么一击中的,要么隐忍了事,是预案的学问。
当对方侵害国家、公共利益及他人时,绝对不能“见义勇为”,因为你判断的不法,对法官来说可能是合法,到时你就完蛋了!另外,你的“见义勇为”的行为,只能是制止不法侵害。如果对方暂时退让,突然暴起,或找人围殴你,或事后报复你,你只有死路一条。对方报复,有时还会牵连到你的家人,如果你死了,那只有等国家抓到坏人时,给你“报仇”。(有很多时候,还抓不到。)在制止时,因为你心中有法,有家庭,有顾忌,所以,你是先天弱势一方。但对方心中无法,无顾忌(不然也不会侵害),所以是先天强势一方。总之,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少管闲事!
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在遇到自身被侵害时真的是很难把握尺度的进行自卫。第一是你无法得知对方是会给你造成多大的伤害。第二就是自身在紧张的心里作用下也无法预判会对对方造成多大的伤害。这样的例子很多,在路上被抢了,你去追赶还得祈祷歹徒别被车撞死,或是绊倒磕死。家里半夜进了贼你都不能咳嗽,别把他吓得从楼上掉下去摔死。再有特别提醒给电瓶车充电的,一定要人不离车,你车丢了是小事,如果偷车贼不幸触电身亡,那你的麻烦可就大了。总之~千万不要给侵害你的坏人带来伤害!后果会很严重!除非你家有矿。
正当防卫是个短暂时间段发生的事,存在于不法侵害进行时和犯罪停止之间。举个例子,你被小混混持刀抢劫,觉得对方有凶器你可能打不过,随手捡起石头将对方击倒。这个行为就是正当防卫。一下可能击中头部导致死亡。也是正当防卫。但是。嫌疑人一旦丧失反抗能力,你再一次踢打行为就是故意伤害。
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制止行为。正当防卫分为一般防卫和特殊防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