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是说情感问题,我同意。以现在的交通通信手段,只要没有意外(比如人已经不再了),没有找不到的,人家如果不再想联系了,那就难找了。如果是朋友或者同事,要么是之间的关系出了状况,不愿意再交往下去;要么是可有可无的关系,已经无所谓了;要么是有了新的人际关系圈,旧的关系逐步淡化了。这些就不用勉强,好在彼此没有太大的利益关系,相互尊重对方的选择,做好自己的事、过好自己的生活。
人和动物最大区别在于反复无常。不想见面分两种不敢见和不愿见。不敢见是欠亏是无奈,不愿见情况复杂。有误解有回避有躲藏。当然任何事都要面对,躲是无用的。好果是一百次人家好九十九次,一次沒顾及,就翻脸比翻书快,那就太不地道。
也许选择“走散”,是分手的最好方式,两个人还会想念对方的好,没有恨在。所以说选择“走散"的方式分手,难道不是分开的最合适的一种选择吗?“走散”了,拥有的是美好的回忆!
除非是就是想和你分手,不想再见你了,就象走散的表象;这样不会造成,大的情感伤害,就象真的“走散”了一样,就象两个开往不同方向的列车,错开了。
这句话有一定道理,对方如果心里有你,还挂念着你,纵使相隔千山万水,也总是会有相见之时,若是心中没你,即使住在同一座城市,也会老死不相往来。
这里这个“走散”,是指感情出现了问题,两个人之间分开了,走着走着就散了,是故意行为,是故意避开,而不是真的走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