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应该有夫妻双方共同管理,夫妻任何一方有权过问共同财产的消费去向。赡养父母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都应该赡养双方的父母。我觉得这是两个法律规定,违反那个都是错误的。
赡养角度来看,法律没有规定儿媳赡养公婆的义务,但同时也没有规定女婿赡养岳父母的义务,但规定了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因此,在本案中,男方用自己的工资,赡养自己的父母,合情合理。若女方用自己的工资赡养自己的父母,也是合情合理。
不能反对,但是应该商量下是应该的。任何一方在作什么事之前,与对方商量一下,以此尊重对方。对方也应该顾及人间道义,尊重自己的配偶及他与自己亲人之间的亲情。在彼此尊重中,共同关心对方的亲人,也是夫妻婚姻和谐之道。
在法律中规定,夫妻一方赡养自己的父母,另一方要全力配合,不得阻拦。所以,男方赡养自己父母的时候,女方虽然没有义务赡养公婆,但也应该配合男方,至少是不得阻拦丈夫赡养自己的父母。如果女方赡养自己的父母,也是如此。
肯定没有权利反对啊。男方每个月从自己的工资里先拿出一部分来赡养父母,不仅尊重了人间道义,也符合法律法规定。同样,若女方每个月从自己的工资里拿出一部分来赡养自己的父母,也是如此。
没有权利反对啊。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男方从自己的工资中拿出一部分钱来孝敬父母,也就是在履行自己赡养父母的义务。无可厚非的事情,没有任何该指责的地方啊。点赞才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