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把房子留给孩子。她已经嫁了,这是给她的补偿。投胎到一个不幸婚姻的家中,总得留点什么给他。谁结婚了都别住。住着的人付房租给孩子。或者给另外一个人。不知道这样合不合理?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时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婚后共同财产是会协商分配的,如果房产是夫妻婚后财产,那么就要两个人一人一半,可以按照市场价折算成现金分配,也可以卖了。
如果是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拍卖房子,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同房子能实际分割使用的,走法律程序
这个很好办,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共同财产一人一半,或者买了分钱最利索,有孩子一方也可以要房子,但要给另一方现金补偿。
如果是我离婚了的话,我唯一的房产会两个人一人一半,不会只给她一个人,也不会只给我一个人,我感觉一人一半是最公平的。






